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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域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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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OCNsgA 发表于 2009-3-11 21:4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深圳龙岗警方在辖区怡丰路上悬挂“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的大横幅,此举引起了社会上的极大争议,有人质疑警方这种打击犯罪的方式存在地域歧视,警方则称此举可震慑犯罪分子。" `) I3 M6 @4 B6 e' N- U. p
  据新华网a>郑州4月16日电,在无任何证据证明其辖区存在“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的前提下,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在其辖区黄龙塘市场附近的大街上悬挂了“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字样的横幅。此事引起了河南籍人士的不满。15日,河南籍郑州市民任诚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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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n5 f) X7 s4 Q6 L0 t* ]1 K0 \李东照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的行为侵害了二人的名誉权为由,要求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9 i$ n* K8 M6 n' v% [6 V6 ~  原告在诉状中称,他们均是河南籍爱国守法公民,自出生以来一直在河南这块土地上成长、学习和工作,对家乡河南有着深厚的感情。二原告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热爱自己的家乡和家乡的声誉,并以自己是堂堂正正的河南人、中原人而骄傲。今年3月份,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在无任何证据证明在其辖区内存在“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的前提下,为打击辖区的刑事犯罪,在辖区的怡丰路黄龙塘市场附近的大街上悬挂“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的横幅。这一明显带有地域歧视性的横幅一挂出,当即招致不少市民的非议。% F) c2 A. T- b3 w
  3月30日,南方某报以《派出所悬挂打击河南籍犯罪团伙横幅惹争议》为题率先报道了此事。随后,这篇报道被国内多家媒体转载。作为河南籍守法公民,二原告在郑州看到相关报道后,感觉受到极大侮辱,精神受到打击。二原告认为,被告下属机构龙新派出所对二原告家乡的地域歧视和对整个河南籍人群的否定性社会评价,不仅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a>》第33条确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基本原则,而且直接损害了二原告家乡及所有河南籍中国公民和河南籍侨民的声誉和名誉,伤害了二原告对家乡的感情及对家乡应有的荣誉感,因此被告的行为已侵害了二原告作为河南籍中国公民所应享有的名誉权和精神健康。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就其侵权行为对二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就道歉内容在一家人民法院认可的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予以发表;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 J, {  a, C; p
  日前,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经慎重研究,已正式受理这起全国首例地域歧视案。4月19日,本刊特约编辑汤路明连线此案主审法官,对方表示现阶段尚不便针对案件发表言论,就管辖问题,如果深圳方面认为河南法院不能受理,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 _9 _6 Z* |( L*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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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起诉状4 ]4 G$ }  X9 W( t: G
  原告:任诚宇,男,生于1971年9月24日,汉族,户籍(河南省西峡县城关镇法院巷15号)……
( g6 d$ i8 ~7 O7 |  原告,李东照,男,生于1954年5月7日,汉族,户籍(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棉纺东路)……1 e7 W! I# K7 K; i8 l& m
  被告: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 X# q, y! i% S3 C3 o
  住所地:深圳市龙岗镇中心城德政路(邮编:518000)5 d, z0 `5 r: n! Q( R" C& G
  负责人:刘宽志,该局局长2 l: N# K2 z  \* e3 F" k
  ……
3 k* N6 W, R( C9 R& b  诉讼请求:
- |# }- u3 a: _) w1 }( k* i5 Q6 A* z  (1)请求认定被告的行为对二原告构成侵权,判令被告依法就其侵权行为对二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就道歉内容在一家人民法院认可的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予以发表;
" z7 M! d: g/ Z( B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
4 l5 v1 p, b4 _4 L  事实与理由:$ t6 P: u6 _2 U0 F
  二原告均系河南籍爱国守法公民。自出生以来,二原告一直在河南这块中华文明最为重要的发祥地上成长、学习、工作。基于这种“生与斯,长于斯”的质朴情结和感恩情结,二原告对自己的家乡河南省有着深厚的感情!二原告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热爱自己的家乡和家乡的声誉,并以自己是堂堂正正的河南人、中原人而骄傲。但被告作为一家与二原告家乡河南无任何关联的执法机关,其下属机构龙新派出所却在无任何确凿证据证明在其辖区内存在“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的前提下,于2005年3月下旬(直到3月29日)在其所辖的怡丰路黄龙塘市场附近的大街上悬挂横幅称“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5 a" O$ s  D7 Z' v' P+ d; ?
  被告下属机构龙新派出所的前述行为,虽然不排除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主观企图,但由于在专项打击的犯罪面前重点突出“河南籍”三个字,因而同时存在明显的对二原告家乡的地域歧视和毫无道理的、对整个河南籍人群的否定性社会评价!被告下属机构龙新派出所的行为被包括《南方都市报》、中央电视台、《郑州晚报》、《大河报》、“新浪”、“搜狐”网等在内的多家国内传媒所披露!- K/ N* A* h* {3 E. _; u: z
  被告下属机构龙新派出所对二原告家乡的地域歧视和对整个河南籍人群的否定性社会评价不仅严重违背我国《宪法》第33条确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宪法原则,而且直接损害了二原告家乡及所有河南籍中国公民和河南籍侨民的声誉、名誉,粗暴伤害了二原告对家乡的感情及对家乡应有的荣誉感!二原告在自己的家乡河南住所地看到相关媒体的报道后,因感受侮辱而精神受到极大打击、情绪极为愤慨!被告下属机构龙新派出所的前述行为损害了二原告作为河南籍中国公民所应享有的名誉和精神健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其行为已经对二原告构成侵权!二原告为此依法具状,提出前列诉请。+ ^5 o3 O% n; `$ L/ \, r
  此致( N6 A& v& ~( F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M& [6 n6 ~* H# f- x9 U  具状人:任诚宇、李东照
; ?8 j4 @- t% ]( g, F) u; W  时间:二00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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