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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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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小无猜 发表于 2009-3-11 21: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古人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老百姓也讲: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这些说法无非是指人与人交往要言而有信,自己做出的承诺不能随便反悔。用现代法律的语言讲就是要尊重契约。人们的日常生活离不开契约,商业活动更需要契约,遵守契约可以说是现代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 \! [, P, n( x& D% Y3 W4 ^
  美国普通法中有“不得反言”一说,即要求立约一方不能随便收回有) p! }0 h$ c- z; S1 l3 @8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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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契约,否则要对违约造成的损失做出赔偿。在商业活动中,美国各州的法院一般比较倾向于严格执行“不得反言”的法律。
4 R, H+ F- Y+ M  D- |" ~; s1 i  老崔是福建人,曾经在厦门做过首饰生意。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移居美国,投奔到一个有钱的表弟手下做事。正巧这位表弟在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开首饰店。老崔先在表弟的首饰店做了两年店员,首饰店扩大门面后,表弟提拔老崔做销售经理。转眼十年过去了,老崔在圣路易斯成家立业,儿子也已经上小学了。
! z5 G# b! E4 G+ n* q  1999年8月的一天,整个圣路易斯城像一座蒸笼,闷热得让人透不过气来。刚过中午,老孙正在招待顾客,表弟把一只皮箱放在柜台后面,悄悄告诉老崔好好看管,然后就匆匆离开了。老崔继续招待顾客。等这位顾客离开后,老崔发现一个戴墨镜的黑人正探着身子去拿柜台后表弟留下的那只皮箱。( W) z, R& ?9 ~% \9 ~7 b! o
  老崔一把抱住皮箱,隔着柜台与那个黑人争夺起来。谁知这黑人从口袋掏出一把手枪,顶在老崔脑门上,命令他放手。老崔仍然紧紧抱着皮箱不放。这时候有顾客打手机报警。那位打劫的黑人看老崔并没有被吓住,便连开三枪。老崔眼前一黑,两腿发软,但仍死死抱着皮箱。那劫贼只好放开皮箱,撒腿逃走。
8 Y2 l  K  S% D3 c" W  老崔在医院昏迷了一个星期,医生说他能够醒过来,算是奇迹。一颗弹头损伤了老崔的脑神经,虽然性命保住了,但却很难恢复到正常人那样。表弟告诉老崔,他保护的那只皮箱里有十几万美元现金,另加大宗昂贵首饰。老崔出院后,走路一瘸一拐,记忆也经常发生问题。但老崔坚持回到首饰店工作,因为这是他全家主要的生活来源。
+ m% L" A/ A7 R5 N5 o  表弟自然不愿老孙再回到店里工作,便劝老崔退休。表弟提出来,如果老崔答应退休,他会每年发给老崔两万美元退休金。表弟信誓旦旦地向老崔表示,他是为了保护店里的财产而受的伤,所以只要首饰店还开张,就不会丢下老崔不管。老崔思前想后,要求表弟立字为据,并以首饰店决议的形式认证这笔退休金。表弟按照老崔的要求,办完了所有手续。老崔从出院后的第一个月开始领退休金,虽然比以前的工资少了许多,但也能维持一家人的基本生活。% y% M/ D; F+ r# u2 m) P
  2000年8月,圣路易斯照旧闷热得像蒸笼。老崔已经有两个月没从表弟那里领到退休金了。每次他去询问,表弟都告诉他当初退休金是补贴老崔因无法工作造成的损失,现在老崔恢复得不错,有能力找个简单的工作做,所以店里没有必要再付他退休金。老崔几次与表弟协商不成,眼看一家人生活将没有着落,老崔决定状告表弟和首饰店违约。: V$ w! ^0 f. L! }' Y7 s/ m% J
  密苏里州法院承认商业活动中“不得反言”的规定。但是要告赢表弟“反言”,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表弟曾经向老崔做出有过法律效力的承诺;二是老崔依赖这个承诺并造成了损失;三是只有法庭执行这个承诺才能避免不公平。
/ k9 w4 m) E. X; d3 \7 Z& c  第一个条件显而易见。表弟当初承诺每年发给老崔两万美元退休金,不但信誓旦旦,而且白纸黑字,写入首饰店的决议。第二个条件,老崔相信了表弟的承诺,并且因此放弃了回首饰店工作的要求,领取微薄的退休金,这对老崔来讲无论如何都是一种损失。就第三个条件而言,老崔为了保护表弟首饰店的财产而受伤,如果表弟违反承诺,导致老崔一无所有,这是不公平的。只有法庭强制执行表弟当初的承诺才能避免老崔面临的不公平。
% Z" ^1 h8 V5 U: g* w: l  最终,法院判决表弟和首饰店必须执行老崔的退休金计划。此案判决后,表弟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这一判决令表弟做小人不成,只好做君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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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要点]
- h+ e1 c& R, J3 v8 |  ●英美法系普通法中有“不得反言”原则,即要求合同缔约方不能随便收回有效契约,否则要对违约造成的损失做出赔偿。7 B) j! l0 Y& }5 p& b
  ●“不得反言”原则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二、对方依赖这个承诺并造成了损失;三、只有法庭执行这个承诺才能避免不公平。: v" N% F9 i3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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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6 o+ Y7 o) P2 y  摘自《美国法律呼悠谈》, x) t0 e+ h" }( T* T0 K
  美国张哲瑞律师a>事务所编撰
9 s7 N# N. d" i; b& X: R. F  中国友谊出版社出版
! \; b& X1 ~# j* M" ]$ L* C  经作者与出版社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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