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349|回复: 0

贪官屡轻判,正义很受伤

[复制链接]
和风东来 发表于 2009-3-22 07:4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规范贪官自首立功量刑认定,严防贪官轻判现象。(3月19日新华网)

贪官遭轻判,似乎成了近年来的一种“趋势”。刑法相关条款从未修改,而法院判决却屡屡出现因时因人而变的怪象。如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被判死刑,其受贿索贿金额不过500万元。而其后官位比其高、涉案金额比其多的韩桂芝、王昭耀等人,都只是领到死缓或无期徒刑的轻判。

无论是巨贪大恶免死,抑或多数腐败分子在审判中量刑畸轻,都暴露了现行法律条文规定模糊、操作性不强、自由裁量度过大等弊病。
法律具有惩处作用,亦有教化与示范功能。贪官屡遭轻判,受到伤害的不仅是法律威严、公平正义,老百姓的反腐热情、反腐希望、反腐信心同时也深受严重打击。更为可怕的是,泛滥的轻判误导社会风气,向腐败分子传递了一个错误信号和负面示范——可打着“立功”、“自首”旗号免死,可将百万、千万贿款推托为“不明财产”以减罪责,贪官们很容易找到壁虎断尾之策。

期待“两高”为贪腐案审判提供更严谨科学、合乎法理并使公众信服的参照系,及时检测考量热点案件的审判,防止法律法规的“版本失真”,深度精确打击腐败,让法律正义更好地呵护社会公平。
(张培元)  

热点关注:【
“两高”发文严防“贪官轻判”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2-26 01:06 , Processed in 0.082687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