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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虚设工资账户提走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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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er 发表于 2009-3-22 13: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金钱的诱惑下,身为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的陈某利用电脑技术,从虚设的工资账户中提取钱上百万。不堪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压力,他最终向公安机关自首。记者获悉,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1997年,当时20岁出头的陈某大学毕业,进入武汉一家大型企业工作。风华正茂的他在岗位上表现出色,备受公司器重。几年后,陈某便当上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公司的电脑系统程序开发及维护工作。一般人看来,陈某每月能拿四五千元工资,已经很不错了。但陈某并不满足,他想赚更多的钱买房买车,过上更优越的生活。2006年初,陈某打起了公司工资发放电脑程序的主意。
陈某利用其“高明”的计算机技术,在公司工资系统里虚设22个账户。每月,公司固定向这22个账户里发放的工资,实际上落入了陈某的腰包。据陈某交代,其间他曾犹豫过,想过向公司交代,并一次性还款。但是,由于其妻在外开公司,正好遇上资金周转不灵,急需用钱。陈某一咬牙,继续从22个账户中提钱,支持妻子做生意。后来,陈某又投入一笔钱到股市中。他自我安慰,等在股市赚了更多钱就立即把钱退还给公司。
两年来,陈某从这22个户取出了132万元钱。不过,他却始终处于恐惧之中,生怕此事被察觉,又觉得有愧于公司。2008年2月份,陈某不堪巨大的精神压力,主动向公司和公安机关自首,交代所有的事实并退还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身为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资金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巨大,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考虑到陈某系自首并归还所有赃款,且陈某所在公司出具对其适用缓刑的申请并愿意对其进行监管,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来源:楚天金报 记者沈度 通讯员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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