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禽流感”、“矿难”、“海难”等疫情、事故,让我们这些普通百姓认识了一个新名词——应急预案。但为什么应急预案的内容,却不能让我们知晓呢? . n+ a' u6 s( i, ^ 诚然,各级政府机关、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所涉及到的都是事关国计民生,事关百姓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我们十分欢迎,群众利益无小事。诸如“非典”、“禽流感”、“矿难”、“民工潮”等都牵涉到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上千人、上万人,甚至是全国十三亿人民的利益,他们往往是当事人。因此,如何让普通群众在事故发生时,临危不乱,有秩序地参与救援行动,是快速、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的关键;同时,“众人拾柴火焰高”,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确实需要调动大量群众参加,如果在事件发生后再去发动群众,或者是向他们讲解如何参加救援和处理行动,至少说,效率是难以保证的。麦加朝圣踩踏事件、埃及“萨拉姆98”号客轮失事等事件事发时,群众慌乱、无序,酿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恶果,不能不给我们以警示。' E6 |2 @" g9 ]7 w
如此看来,各级政府机关、部门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应纠正这样的错误认识——忽视群众力量。只要正确引导,任何时候群众的力量都是不可小觑的。众所周知,大多数情况而言,突发事件的现场都在基层,第一时间的群众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对于控制事态、战胜灾害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将应急预案公之于众,不但可以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群策群力地完善、优化预案内容,还可以让群众了解预案内容,增强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不慌不乱、镇静有序,按照应急预案自救互救,不至于在事发时“添堵”、“帮倒忙”,扩大灾难后果。4 n. o0 n: A; e+ b
如果不是这样的解释,那只有一种可能,是不是我们一些政府机关、部门的应急预案还仅仅停留在一些人的脑海中,没有制定好,等着“临时抱佛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