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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用红头文件点燃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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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彭 发表于 2009-5-5 13: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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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湖北公安县规定公务用烟量拷问公权力边界

公务用烟、公款招待虽然是一些地方的官场“潜规则”,但像湖北公安县政府这样明目张胆地给用烟定指标、下任务的,还真是少见。这份红头文件,完全可以当选2009年度“最牛”红头文件和“最荒谬”红头文件了!
说它“最牛”,在它是以县政府名义推行的“抽烟令”,不仅每月要检查各单位的用烟指标完成情况,而且对未完成用烟计划的单位还要进行处罚,可谓不抽也得抽。说它“最荒谬”,荒谬在政府竟然强迫人们抽烟,这不仅有悖于“吸烟有害健康”的常识,也违背了政府节俭原则,有鼓励公款消费,浪费纳税人钱财之嫌。
公安县政府为何要推出这样一个吃力不讨好的“政令”呢?对此,公安县“卷烟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解释,公安县每年烟草税收流失很大,出台这个指导性意见,意在引导公务人员为地方经济做贡献。原来,“抽烟令”的真正意图是要公务人员抽“本地烟”,为当地烟草税收做贡献,以免“肥水流入外人田”!显然,“抽烟令”正是地方保护主义结出的“权力怪胎”,是一种典型的限制市场竞争的行政垄断行为。
公安县政府的这一做法意在用行政的手段,排除其他烟类产品在本县的竞争力。这种做法违背了市场公平原则,不仅阻碍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破坏公平的竞争秩序,损害了相关经营者的利益,而且极易导致权力腐败。
权力不守边界,权利就会受到侵害。“抽烟令”充分说明,在当前市场环境下,行政垄断、滥用权力的阴影仍存,它们在侵蚀市场经济健康肌体的同时,也在极大地破坏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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