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 \5 B$ e! c7 C # n! k9 n! O+ W' Z4 u4 ~ 新的外国记者采访条例从《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固定下来”的成果是:对1990年《管理条例》中的“五个限制”的几个方面都进行了改变,取消了一些不必要的限制。2 p% T2 n, b6 m; D% y/ _5 f$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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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B* G8 j* z 第一,取消了特批采访开放区的规定。这次外交部发言人指出:根据西藏自治区有关规定,外国记者赴西藏采访应当向西藏自治区外办申请办理“进藏批准函”。但是《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和新采访条例中都没有规定,这只是一种例外的特殊情况。也就是说,可以采访的地区问题上,开放是常规、不开放是例外,这与1990年的条例是恰恰相反的。第二,“外国记者在华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采访具体对象时无论是否为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者任何其他单位,取消了1990年条例中需要经过“有关外事部门”同意的规定。当然,外国记者采访个人时,也不需要国内单位接待陪同。第三,增加了可以聘用中国公民协助外国记者的规定。 ( u, J2 E! Y, |3 f 7 Y, P# I) {* ?" b" m8 O! ]8 J0 \) b# c* F9 M
《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实行期限只有一年零十个月多一点,但在这一次“民主试水”之后,中国政府将这些民主法治的措施固定下来,作为常态推行,是中国的新闻自由真正走向国际化,实现没有国界的新闻自由的表现。: O6 I r w2 l) W
/ w" T" p! L5 f& ~: ~0 j1 F7 l; w 0 T" d( x4 d7 v. D; c 新闻出版自由是表达自由的一部分。表达自由除了通过通讯、谈话进行讨论、辩论外,更经常、更广泛的是借助传播媒介来实现。要实现公民的民主权利,首先要实现公民的表达权,它是人类与动物、文明时代与野蛮时代的根本区别,是各国公认的公民权利。根据《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所以,新闻自由具有国际化的特点。 K8 L5 ?' U7 e( e7 o/ y6 J |; J* J* }9 C+ u$ i% I: n5 C: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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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当今世界,传统媒体和受众正在发生变化,“自媒体”(We Media)的兴起、信息技术的创新将人类推入一个民主媒体的时代,几乎人人可以随时获得新闻和信息,同时又成为新闻创作者和撰稿人,导致新闻以非传统的方式传播超越国界、快速传播到全球。在“自媒体”时代,给媒体加国界已经没有现实意义,现代社会的言论成了无法以国境为界加以隔绝的声音。' Z0 t: g0 }4 I: r9 Q2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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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自由国际化的根据是作为基本人权的言论自由既有特殊性,也有普遍性。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英国剑桥大学三一学院院长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认为 “民主的价值观放之四海而皆准。”“新闻国际”的创始人戴维·霍夫曼(David Hoffman)也说:“言论自由和信息交流并不仅仅是奢侈品,而是全球商务、政治和文化越来越需要依赖的手段。”新闻自由国际化的意义是防止政府滥用权力侵犯新闻自由、进行新闻封锁,以充分实现言论自由,同时促进国际交往和信息传播、谋取人类最大之福利。 ( u$ o2 e# b! _5 c. ~# ]3 c# V/ n5 j) V" G1 G5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