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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8 M- a4 ]$ c9 o5 R* n5 z 法制应该以道德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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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说,传统法制以传统道德为基础,现代法制以现代道德为基础,社会主义法制应该以社会主义道德为基础。历史和现实表明,道德有一定的时代性,也有一定的恒久性。人类社会的道德内容之中,有许多内容是古今中外共通的。例如,助人为乐,救人急难,无论是传统道德还是现代道德或是社会主义道德,都是倡导和维护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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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U- \1 L+ D3 l 法制以道德为基础,又以自身的强力维护道德。法制因有道德内涵而有了体现和实现公平正义的可能,道德则因法制的强力保障而进一步彰显公平正义的价值。但是,无可否认的是,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人类社会的法制和道德既不完全衔接,也非没有抵触。尤其是人类社会欲以新道德取代旧道德之时,新法制就成为破坏甚至摧毁旧道德的武器。并且,人类社会的一般理念是,只有摧毁了旧道德才能真正摧毁旧法制,从而才能真正建立起新法制和新道德。在这样的理念下,新法制建设之时也就是旧道德摧毁之际。但是,正如上文所言,新旧道德之间并非鸿沟宽深,旧道德的许多内容常常是新道德建构的基础。这正如新法制不必在旧法制的废墟上新建,旧法制完全可以成为新法制的基础。因为法制也如道德,许多内容是古今中外可以相通的。( R3 }) z0 u& `6 _, F2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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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在道德和法制方面的最大问题,其实不是历史变迁造成的新旧更迭,而是对道德与法制之相互关系的认识模糊,是只重道德不重法制或只重法制不重道德的观念障碍造成的以道德碍法制或以法制毁道德。当下的中国,正处在重视法制而忽视道德因而以法制毁道德的状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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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q& L# @0 L, k3 ~ 我们的共和国曾有一个对待道德和法制特别复杂的时代。共和国的前三十年,法制建设在理论上很不受重视,但摧毁旧制度建设新制度的政治工作实际上属于规模宏大的法制建设,或者可以称之为中国特色的法制建设。另一方面,全社会对旧道德肆意摧毁的同时是声势浩大地建设社会主义新道德。当然,从80年代的相关总结和反思来看,或者从今天的总结和回顾来看,共和国之前三十年,摧毁旧法制是彻底的,建设新法制却是粗疏的;摧毁旧道德和建设新道德皆成效显著,但旧道德并未根除,新道德则未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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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道德之所以难以根除,一方面是因为一部分旧道德内容传统根基太深,虽摧枯拉朽还死灰复燃,另一方面是因为一部分旧道德内容是基于人类的良善本性,本不该摧毁,实也不可能摧毁。新道德之所以未能生根,一方面是因为一部分新道德内容并不完全符合人类之本性因而难以确立,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新道德建设没有得到随后兴起的新法制建设的支持,甚至遭到新法制建设的否定。80年代向后,中国社会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步伐并没有放慢,但比其步伐更快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较少考虑以建设中的社会主义道德为基础,也较少考虑支持和维护建设中的社会主义道德。在法律移植肆行、法制建设西化的过程中,法制建设很大程度上显现出以自由主义(个人主义)道德(或可称为资本主义道德)为基础,社会主义道德内容与中国法制建设的疏离更为严重。法制不顾道德,甚至违悖古今中外共同尊重的道德内容,成为当下中国社会不容忽视的现实。6 P9 M5 m( f. R(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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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a8 v. t& E0 S* L$ u 近年来,在中国的许多城市,街头跌倒的老人无人敢于搀扶。报载, 2008年1月17日清晨,扬州一位73岁的老太太不小心在菜场大门口摔了一跤,一位小伙子见状赶紧上前搀扶起老人,但小伙子的朋友却称“如果老太说是你撞的就麻烦了”,小伙子马上松手跑掉。老太再次摔到地上,本来较轻的腿伤变得严重。(见2008年1月18日《扬子晚报》)2008年2月15日上午,南京一位九旬老人瘫倒在解放南路人行道上,二十分钟内过往行人无一敢上前搀扶,一位热心市民最后喊来七八名路人作“见证”后,才敢打电话报警。(见2008年2月16日《现代快报》)重庆一七旬老太在路边摔得头破血流,虽有很多市民关心,但无人敢上前搀扶。一市民拨打120急救电话后着急离开,众人一致挽留:“你不要走,走了我们怕说不清楚。”(见2008年2月24日《重庆晨报》)在这样的情况下,街头跌倒的老人不得不先声明是自己跌倒,然后才可能得到他的救助。2009年2月22日上午,一名75岁的老汉在南京市下关区三汊河公交站台下车时,一头从公交车后门跌倒在地,当场爬不起来,跟在身后的乘客都不敢上前救他。老汉大喊:“是我自己跌的,你们不用担心。”听了这话,众乘客才上前救他。(见2009年2月23日《南京晨报》)' |. m7 p( D' Q: {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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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急难出于人类良知和良心,古今中外都是被倡导受重视的道德内容。中国人救人急难的道德良心并没有泯灭,他们之所以不敢有救人急难的作为,完全是遭受到了法制的禁抑。+ a1 j* v' ~: ~) M7 u8 Z;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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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O; q2 i. p/ t+ d, k2 h/ p 2006年11月20日,南京一位老人在公交车站跌倒受伤后,一位名叫彭宇的年轻人将其扶起,并在老人请求下将其送到医院。但老人却说自己跌倒是被彭宇所撞。彭宇坚决否认,老人把彭宇告上法庭。经四次审理,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的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计45876元。彭宇上诉,其后以调解结案。这就是震动社会的南京彭宇案。人们在街头不再敢救助急难中的老人,主要出于此案的影响作用。. Q% B4 X; n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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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1 q7 ^9 u) e 彭宇案让中国人不敢救助街头跌倒的老人,新近发生的孙中界案则可能让中国的驾车人不再敢让急难中的行人搭乘自己的车。7 w# \9 e* R; L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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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7 f9 B, L% w% K 2009年10月14日晚,驾驶工作单位面包车的上海司机孙中界在上海闸航路上搭载了一名声称有急事要办请求帮忙搭的男子,却被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扣车罚款,认定孙中界是开黑车载客人赚线。原来,那位陈姓搭车人是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雇用的倒钩。据说,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孙中界强调自己是在帮助有困难的路人,但遭到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否定和嘲讽。孙中界当晚回去后,在同事们面前自伤手指以示清白。事件传开,一时之间社会舆论纷起,雇用倒钩的钓鱼式执法合不合法?孙中界开黑车是否属实?各界质疑,争论不休。10月20日上午,上海浦东新区相关部门对外宣布:经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面核查,“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于当晚约8时在浦东新区闸航路188号附近当场查获的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但10月2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联合调查组关于10月14日孙中界事件的调查报告和区政府关于此事件的处理意见,认为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10月20日公布的结论与事实不符,为此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终结对该案的执法程序,并对当事人做好善后工作。(据媒体相关报道)6 e A; E+ W1 x: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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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y" H0 Y0 B" N* a' V 彭宇案和孙中界案最大的相同点是执司法律的机构和人员都不相信公民具有的道德素养,都不考虑行为人基于道德的可能作为,并且以彻底否认道德存在的方式,认定行为人存在过错。在这样的法制运作内容中,道德不仅被忽略,而且被否定。这样的法制运作即便本身不是违背道德的,其对道德的毁损作用也是巨大的。何况这样的雇用倒钩的钓鱼式执法既是违法执法,更是悖德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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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8 ~3 A$ z6 j: X; v7 P4 R 孙中界已经得还清白,但他得还清白的代价不小,且过程艰难。并且,雇用倒钩的钓鱼式执法可能并不会因此案的结束而结束,驾车的人们在这一方面很可能会更加谨慎,会怀疑所有的路途求助者。联系到彭宇案的影响,街头遭遇急难的老人(不止是老人吧)可能会因这样的法制影响而既得不到他人的人力扶助,也得不到他人的车辆救助。人类社会的道德之光将因此而暗弱许多,世人的人生路途会因此而艰难许多。. H/ W9 A% P% U2 p6 W/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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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4 `% v) m8 U 请不要再用法制毁损我们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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