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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规定多次“非正常上访”将被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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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茗堂w 发表于 2009-11-13 23: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易茗堂w 于 2009-11-13 23:40 编辑 % s# e3 @% f1 B: r5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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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网易新闻里有篇文章,题目是《深圳规定多次“非正常上访”将被劳教》此通知是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于近日联合发布的,单从此《通知》的文字表述上,易茗堂就认为不符合法治精神! 中国目前正在依法建设国家,作为经济特区的深圳虽有特区立法权,却也应该遵守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对待“非正常上访者”,一昧压制是不行的,政府应从自身出发,不断改进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帮助访民解决实际问题才是最好的处理方式,而不要让“接访”变成了“截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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