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中院改建工程请风水师指点》一文登上了各大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文章称,深圳法院东侧路边,在写有法院名称的碑座两侧,台阶全部拆掉换成了新的。新台阶的级数变了,以前是11级,现在变成了9级。而在法院西门大门口,突然出现了一对气势威严的石狮。报道称:一些熟悉内情的人则已经知道,这是法院专程从香港请来了“风水大师”整治的结果。(深圳中院否认改建工程请风水师称此乃无稽之谈,http://news.sohu.com/20070514/n249996097.shtml,2007年05月14日)4 s7 V X% `* F7 q8 p;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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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的新闻办主任李汝健认为这一报道“纯属无稽之谈”,“风水说是对人民法院的恶意诋毁”。并称深圳中院已将此事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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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汝健还对法院大楼“变脸”进行了解释,他说:两年前就因为楼梯设计太窄地滑,有当事人在台阶处摔跤,后到法院来投诉。中院东广场因地下水管爆裂漏水,致广场地基下陷,部分瓷砖因地基下陷的原因而破碎,至此东广场不得不大修。且考虑到之前已有当事人投诉地滑,台阶太窄等原因,遂在改造时将台阶增宽,一增宽,级数自然就变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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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两篇说明报道,“风水说”和否认说都说了各自的理由和证据。作为新闻观察者,从逻辑和常识上来看,我对深圳中院的解释还存在很多疑问:* U" [8 K5 D u8 y1 S"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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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台阶太窄而把11级改成9级以使台阶能够增宽,“一增宽,级数自然就变少了”,让人难以理解。看了照片可知,深圳法院的台阶气势宏伟,维修台阶被法院发言人称为“大修”,以这样的“大修”的方式增宽台阶,增宽的程度是非常有限的,仅为增宽而大修,其必要性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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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批评报道称:“在台阶改建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有二十几块新换的台阶石板表面有大块的黑色杂质,‘风水大师’说有黑斑不吉利,于是工程队连夜返工,将这些石板全部敲掉更新。”对这一事实,新闻发言人也没有加以解释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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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新闻发言人将《维修报告》传真到报社以证明法院大楼维修与改风水无关,我认为缺乏严格的证明意义,因为任何一个官员都不可能将“风水”这样不能上台面的原因写入文件。相反,批评报道称“广东这边对风水比较迷信”也确实是一种人所共知的现实;如果有“大师”看了风水,“他们也会对客户的情况严格保密”也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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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在各执一词的情况下,事件的真相并未大白。) M/ \% A5 h+ b6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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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可以肯定的是,深圳中院发言人认为,“风水说是对人民法院的恶意诋毁”,这个说法也缺乏根据,媒体报道是否为“诋毁”,国际通行规则是“真正的恶意”原则,除非是出自主观恶意,即便媒体对政府官员批评错了,那也不应该构成“诋诽”。媒体可以根据自己的独立消息来源进行报道,报道对象也可以进行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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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g$ O* U! g+ \7 L- w, v- A 《广东一家法院进行改建请风水师指点》的原文作者——《民主与法制时报》广东记者站的记者田加刚说,他曾就此事多次亲自到深圳中院进行采访,但是均被对方拒绝,“保安员连楼都不让上,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多次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了记者采访”。看来,在采访过程的问题上,至少有一方在说谎,这本身也成了需要查证的新闻事实。(深圳中院否认请风水师指点改建 已上报高法,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7-05/15/content_6099642.htm,2007年05月15日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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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质疑、国家机关答疑,甚至于媒体报道不实而国家机关“辟谣”,这都是民主与法治国家中媒体与政府的正常关系,正是在这种媒体监督和有关机关反驳和辩解的互动中,才能去伪存真,消除人民的疑惑和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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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曾经因为大面积法官腐败的大案而臭名昭著,给全国人民留下深刻而恶劣的印象。正因为如此,此次是否真有改风水的做法,也格外引人注目;同时,不管是哪个法院,只要真的存在改风水的问题,都会让民众对法官的司法理性产生怀疑,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因此,深圳法院是否改风水是整个社会非常关注的重大事件,媒体对其调查清楚,具有重大的新闻价值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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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d! m! g, j6 f: I( T 在深圳中级法院是否“改风水”的问题上,疑惑尚未消除、真相还需探求。媒体理当继续追踪报道,进行更加广泛的求证,对深圳中院大楼维修事件再进行调查,给公众以事实的真相,也给深圳中级法院以继续澄清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