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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患纠纷处理不当将追责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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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10-3-24 16: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后,连续发生多起医患纠纷、处理不当而造成当地不稳定的医院将被追究责任。昨天,首都综治委卫生行业综治工作协调委员会成立。委员会将负责统筹全市卫生行业安全稳定的综合协调工作,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卫生工作政策、工作意见或建议,协调解决医患纠纷,组织落实综治措施等七项职责。
据介绍,从医疗卫生安全面临的复杂性看,综合治理非常必要。目前,医患矛盾纠纷已经成为影响医院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据中国医师协会对全国114家医院进行的调查显示,每家医院平均每年发生医疗纠纷22起,发生打砸事件2件,打伤医师2人,平均每起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0.81万元。在医院设灵堂、长期陈尸、烧纸钱、摆花圈、打横幅、贴标语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而本市3年间共发生殴打医务人员事件502起,影响医院正常诊疗秩序事件1567起。
医患矛盾纠纷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医疗保障不到位的问题,也有法律法规的缺陷问题;既有医疗单位管理和医生医风医德方面的问题,也有患者利益诉求渠道不畅的问题。因此,解决医患矛盾纠纷仅靠医疗单位是不行的,必须运用经济、社会、法律等综治手段,才能从源头上有效解决。
卫生行业成立综治协调委员会后,将深入开展医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连续发生多起医患纠纷、处理不当而造成当地不稳定的医院实行责任追究。属地医院与所在地综治部门要签订防范医患纠纷责任状,卫生部门要把医患纠纷防范和治理纳入卫生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成立专门的医院监管机构。
委员会要求领导捆绑责任,各级党政组织和医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防范医患纠纷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同时,综治部门要进行“责任联动”,在市、区县、街乡三级综治成员单位中,建立“一周一报”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另外,委员会还将协调各区县及有关部门,围绕卫生行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各类安全隐患及多发、突出治安问题,重点包括医托、号贩子等,组织开展综合协调、严打整治和专项清理工作,同时依靠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和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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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业综治工作协调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根据全市卫生行业开展综治工作的现状,研究提出有关工作政策、工作意见或建议。
(二)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卫生行业安全稳定工作的决定和部署,结合实际做出安排落实并督促实施。
(三)协调各区县及有关部门,围绕卫生行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各类安全隐患及多发、突出治安问题,重点包括医托、号贩子及各类医患矛盾纠纷,组织开展综合协调、严打整治和专项清理工作,维护本行业良好社会治安秩序。
(四)组织、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发挥职能优势,督促全市各大医院落实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整体推进全市卫生行业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和逐步完善具有首都特色的卫生行业综治工作的模式和机制。
(六)总结推广卫生行业综治工作典型经验,决定表彰、批评事项或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奖惩建议。
(七)办理市委、市政府和首都综治委统一部署和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侯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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