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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处三男被杀 凶手报警投案一审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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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dewingfeng 发表于 2008-12-29 18: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阿珍(化名)跟阿天(化名)同居后,生了两个孩子,在没跟阿天解除夫妻关系前,跟王某同居,抛弃王某后,又跟阿垭(化名)同居。王某要求阿珍再跟他过日子,遭到拒绝后一怒之下,持菜刀将阿珍当街砍死。近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王某死刑。
    一女处三男
    阿
珍年轻时很不幸。1990年,家在外省的阿珍,被人贩子拐卖到泉州,成了阿天的妻子。虽然没办结婚证,但两人还是过起了日子,先后生下了两个女儿。在阿天看来,他与阿珍的感情还不错。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阿天在外打工,阿珍还去他工作的地方,帮忙煮饭。
    但是,阿珍已背着阿天与别人好上了。2005年7月间,在惠安打工的王某认识了阿珍。经过一段时间相处,两人过起了同居的生活。王某来自外省,早在2001年就娶妻生子。而对于阿珍与阿天的事情,王某心知肚明。
    同居几年,阿珍曾让王某跟妻子离婚,与自己结婚。王某考虑到自己是独生子,即使自己想离婚,家里也不会同意,因此一直没答应。
    今年7月12日,阿珍离开了王某,理由是自己要回老家迁移户口。王某当时也没想那么多,还送阿珍到车站去乘车。
    7月14日,应朋友阿利(化名)的要求,王某与阿利去找老乡阿垭。阿垭在惠安一家工厂当保安。
    找到阿垭后,王某傻住了:阿珍竟然住在阿垭的宿舍,行李也在。他觉得自己被欺骗了。阿垭说,阿珍已经跟他同居。
    不堪背叛买刀杀人
    王某想问阿珍到底怎么回事。阿珍将门关上,不理他。王某打电话,阿珍也不接。阿垭见状,打电话叫阿珍跟王某说清楚。
    随后,王某与阿珍就在大房间里说话,阿垭与阿利则在另外的房间聊天。后来,阿珍跟王某走出工厂。王某问阿珍为什么要欺骗他。阿珍回答说,既然王某不能跟妻子离婚,那也没什么好谈了。
    听了阿珍的话,王某非常生气,就想杀死她,“既然自己得不到她,别人也别想得到她。”两人边走边聊,走到一购物广场前,王某拐了进去,花15.5元买了一把不锈钢菜刀及两瓶矿泉水。走出来后,看到阿珍还站在门口等,王某递给她一瓶水。
    看到王某手里拿着菜刀,阿珍叫他“冷静点”。此时,王某已经难以冷静下来,王某拿起菜刀,架在阿珍的脖子上,大叫“你这样做,我受不了”。
    脖子被刀架住,阿珍对王某说:“我们走吧。”随后,他们又往前走了几步。看到阿珍神态自若的样子,王某更加生气了,举起菜刀砍阿珍的脖子。阿珍一下子摔坐在地上。王某抓住她的肩膀及头发,又连续朝她的身上砍去。阿珍当场倒在血泊中。围观群众看王某如此疯狂,也被吓呆了,不敢上前制止。
    王某将菜刀扔在现场,掏出手机报警称自己杀了人,还打电话告诉阿珍的姐姐,说自己杀了阿珍。随后王某站在现场,等警察赶来将他带走。
    “我之所以投案,只为一人做事一人担。”王某解释自己投案的原因。
    闹市杀人罪当死
    经鉴定,阿珍全身创口16处以上,出现骨折、脊柱断裂、肠管外露等。
    中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因与阿珍不正当感情纠葛,故意持刀砍被害人致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某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在闹市地段行凶杀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严惩。王某虽有投案自首情节,但犯罪主观恶性大,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
    近日,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王某死刑,并赔偿阿珍的亲属各项损失14万余元。 (新华网福建频道-东南早报 黄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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