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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官”也有“大腐败” 反腐剑指涉农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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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umjfm 发表于 2009-1-1 09: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十月,全国检察机关查办涉农职务犯罪超万人,土地、城建、农业、林业部门涉案人员多
    11月24日,浙江省仙居县福应街道横路丁村原任党支部书记罗秒林等7人被提起公诉。他被指控与该村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村文书等多名村干部借新农村建设,涉嫌收受
该村“清障工程”承包人应某99.5万元贿赂。
    今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0752人,土地、城建、农业、林业部门案件高发。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涉农职务犯罪群体性犯罪突出,窝案串案多。目前,检察机关已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5196人。
  土地成犯罪“高发区”
    据高检院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 涉农职务犯罪中,犯罪主体是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国家公职人员中科级以下干部居多。在立案侦查的万余件涉农职务犯罪中,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4613人,占42.9%,其中村支部书记1615人,村委会主任1037人;乡镇站所工作人员3181人,占29.59%;县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2351人,占21.87%。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拆迁改造、农村土地征用开发、支农惠农资金管理等成了涉农职务犯罪的“高发区”。仅土地一项就查处2543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3.65%。另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教育和医疗卫生、农村社会保障和救灾、优抚、移民等专项款物管理等农村综合改革,以及农村基层政权和自治组织建设等领域和环节也不容小视。
    四大原因造成腐败
    造成涉农职务犯罪的原因有哪些呢?据高检院有关方面负责人分析,当前诱发涉农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有四个:一是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有的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甚至贪赃枉法;二是有些地方选人用人不当,基层组织建设比较薄弱;三是一些农村基层组织财务管理混乱,村务不透明,使民主监督制度流于形式;四是涉农资金渠道众多,但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使一些人有机可乘。
    被查处的村干部中,相当一部分只有中小学文化程度,认为自己是没人管的“土皇帝”,缺乏自我约束。还有些村干部认为自己跟正式干部相比,在位时间不确定,“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相当严重。
  村民自治亟待完善
    如何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关键。高检这位负责人如是建议。
    这位负责人强调,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等措施是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的有效手段。要用制度保证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同时,他建议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理顺各种涉农资金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监管体系,有效防止中间环节截留、贪污、挪用,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按规定使用和发放;加大查处涉农职务犯罪力度,对犯罪金额巨大、犯罪情节恶劣、严重影响国家“三农”政策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坚决依法从重判处,以有力惩治和震慑犯罪;及时完善相关立法,有效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身份性质难认定、案件管辖分工不明确等问题,加强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工作,保障办案工作顺利开展。(记者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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