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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给法官打分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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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rquwur 发表于 2009-2-7 17: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人民法院报》刊登了一则消息,河南某县法院实行"当事人给法官打分制度",大意是,法院在立案时发给当事人一张监督卡,上面有文明用语、公正司法程度等十项内容,案件结束后由当事人按好、中、差的标准给承办案件的法官打分。此举确实有助于督促法官办好案、做好人,初衷美好,但细细想来,让当事人评价法官 ,给法官打分的做法不妥。* f( c7 {3 X, d' ?
  法官是什么角色?法官是中立裁判者,站在公正的立场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纷争,不偏不倚,明辨是非,作出当事人应当遵守并且必须执行的判决。当事人为什么愿意把纠纷提交到法庭让法官评断?是基于对法律的信仰,对法官的尊崇。法律要被信仰,法官要被尊崇,就必须树立司法的绝对权威,让当事人绝对服从司法裁判。而让当事人给法官打分,是在暗示、鼓励当事人可以对法官指指点点、评头论足甚至说三道四,这样,法官的威信还何从谈起?法院裁判还有什么威信可言?在古代司法中,采用"神判"的方法,上帝就是法官,如果允许当事人对上帝进行打分、评价,那岂不是"大不敬"!在当代许多法治国家的司法中,人们把法官当作上帝一样看待,也鲜有这种让当事人给法官打分的做法。同样道理,足球裁判作为足球场上的法官,尽管"黑哨"、"黑裁"也时有出现,但为保证裁判的权威,足球场上就不允许双方球员正式评价裁判,因为大家都知道,如果球员不遵从裁判,那么游戏规则就无法维系,游戏也就无法玩下去,即使裁判有错判甚或是故意错判,也不是由你球员来评价,而是由专门的裁判纪律委员会来评价、惩诫。所以,在球场上球员不得指责裁判、和裁判论理,否则不管怎样,先吃一张黄牌。) x* Q  H2 U" j3 u/ o
  随着司法改革a>在各地如火如荼地展开,一些法院出台了不少新举措,有的是成功的也是富有成效的,但有的招术恐怕是华而不实的,甚至是不惜牺牲法院、法官的身份和地位的,特别是经过多次教育整顿和"双争"活动的深入推进,各地法院"人民满意"的意识不断增强,为了获得为民谋利、尊重民意的美名,出现了诸如当事人选法官、当事人给法官打分等怪事。这些做法均忽略了法院、法官的司法特性,法官站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断狱决讼,案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要分出胜负,必然有一方当事人胜诉,另一方当事人败诉,寄希望于让败诉当事人说法官好话、给法官打高分,那也是自欺其人,因而不少法院在一些评议活动中名落孙山也就不足为怪了,这也不是一件可耻的、大不了的事。要知道,"人民满意"不等于"当事人满意",一味地追求让方方面面都对法院、法官满意,必然会让法官们办起案来缩手缩脚、顾虑重重,也就必然会有损于司法独立,贬低司法形象,削弱司法权威,其结果显然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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