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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母亲美国夺子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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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I 发表于 2009-2-17 13: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熊晶今年42岁,出生于中国武汉,大学毕业后到美国深造,1995年获得美国国籍。1998年底,她经人介绍认识了克雷格·凯利,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并步入了婚姻殿堂。婚后,他们定居在美国曼哈顿。
* K3 g) Z9 _- m8 `# f! w4 v; ?1 D  凯利是纽约的一名律师a>,在他的家族中,除他之外还有数名律师a>,包括他的妹妹希勒以及他的妹夫吉姆等。这样一个精通法律的家族,从2000年夏天开始,和熊晶拉开了一场争夺孩子的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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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H2 S& o& J0 }. }4 e( b* ^  因家庭暴力失去儿子4 ^) D& @0 u) g0 U- h
  熊晶对儿子监护权的失控,始于她和丈夫之间的暴力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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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5月29日,熊晶生下了儿子特里斯特拉姆·凯利,小名毛毛,中美混血使毛毛长得非常可爱。然而在生下毛毛之前,熊晶发现丈夫凯利有酗酒的恶习,而且具有暴力倾向,夫妻之间的关系急剧恶化。" l6 c2 Q" e4 g6 I
  毛毛出生仅11天时,熊晶就与丈夫发生了一次激烈的冲突,当时熊晶马上报了警,结果夫妻俩都被警方带走了,孩子也被带走了。6月20日,曼哈顿家事法庭审理此案的法官萨拉指定由凯利的妹妹即毛毛的姑姑希勒,承担对毛毛的临时监护。
% m% F3 c1 ~4 D0 c  |  这是熊晶第一次和孩子分离,好在几个月后,孩子又被送回了家。) {1 k" S5 B2 R8 Q" M7 |6 \
  可孩子回家后没过几天,熊晶便遭受了一场更为强烈的家庭暴力——强奸。2000年8月30日,熊晶明确向丈夫提出了分居的要求,当天晚上,她的丈夫即用手枪威胁着强奸了她。“他骑在我身上,用枪指着我左边的太阳穴,说‘晶,你会死’”。
3 _9 j; M1 Q- B* t3 R/ Q8 Z" a+ {  事后,有权威机构对熊晶的伤痕拍了照片,熊晶的脸、手及腿上都有淤血。
2 W' P  o. f7 ?: m8 [7 R  遭受这样的暴力使熊晶悲痛欲绝,然而第一次孩子被带走的经历又令她在是否报案的问题上犹疑不决。两天后,左思右想的熊晶还是向曼哈顿家事法庭报了案。她特别向法官询问了孩子的问题:“你们会把我的儿子带走吗?儿子是我的生命。”熊晶记得当时法官萨拉的回答是:“我理解一个母亲的心,我不会带走你的儿子。”0 c2 J' c4 b2 A9 o6 t4 ^6 o
  然而法官萨拉食言了。
: c) w  Z0 }+ j* c  f8 L6 O7 L  熊晶报案的当天,凯利就被带走了,还被勒令交出了家里的钥匙。同一天,纽约儿童局也以毛毛可能受到威胁为由,带走了3个月大的毛毛。毛毛被迫脱离了母亲的照料。
- N1 M% H4 k+ Z  2000年12月,曼哈顿家事法庭法官萨拉将毛毛的临时监护权判决给了凯利的妹妹希勒,理由是:毛毛的父亲有暴力倾向,而母亲则因遭受家庭暴力导致精神不稳定,不适合照看婴儿。作为孩子的父母,凯利和熊晶只能在有第三人监督的情况下探视孩子。# a- J+ c0 C3 I2 z3 X& ]6 O
  精神问题成为熊晶失去孩子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日后的庭审中,曾经当过检察官的琳达作证时说,她曾经就熊晶指控凯利强奸之事跟她谈过几次,发现她说话不可靠,因此没有对凯利提出指控。对此,熊晶辩护律师a>认为检察官琳达存在包庇同僚的嫌疑,因为凯利在做律师a>前,曾在曼哈顿担任过检察官。
+ X0 E3 H" j6 U% D' V: `5 N  而心理医生劳拉作证时指出熊晶没有精神病,但感情上表现出失望、焦虑和无助,这些情绪在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中是常见的,熊晶不应因此而失去监护孩子的权利。7 ]; y% N6 X+ F4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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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S- k& N! a/ ?; i  走投无路带孩子出逃  B4 \2 B+ E: i1 N
  希勒住在离曼哈顿较远的纽约州威彻斯特,坐火车要一个多小时。因为路远,熊晶错过了许多次探视机会,在有限的时间内,她要继续工作,并且还要像她的丈夫一样,按照法庭的指令每周参加几次社区心理辅导。此后的6个月,熊晶平均每周只能到威彻斯特去探望儿子一次,由于丈夫的妹妹希勒拒绝让她进家门,所以她只能在麦当劳之类的地方看到孩子。
2 z2 T0 y0 i8 L8 D" m' g  随着探视次数的增多,一个现象越来越引起熊晶的注意:孩子的身上经常有割伤和淤血,而且总像患了感冒似的,一副病怏怏的样子。出于对丈夫暴力倾向的恐惧,熊晶非常担心孩子的安全。
- ^9 T1 T& N5 g4 t' {7 p  2001年5月,法官授权熊晶的丈夫凯利可以在不受监督的情况下探视孩子。事实上,凯利早就和孩子生活在了一起——自从法官将临时监护权判给了他的妹妹,他就搬到了妹妹家去住。熊晶清楚地记得庭审后凯利对她说:“我永远不会让你得到孩子的监护权。”" O; N4 E/ i6 h5 `# N+ h1 I
  这种所谓的儿童福利体制令熊晶深感绝望,作为一个母亲,她担心孩子受到他父亲的虐待,却又找不到合法的手段来保护孩子。她选择了逃跑,带着儿子一起跑。
+ v! j* G  O" s4 H2 T' q  熊晶承认她在办理自己和孩子的护照时说了谎,拿到护照后,她买好了飞往香港的机票。事先,熊晶对于逃跑计划能否成功并无确切的把握,因为每次去看儿子都要有第三人监督,但巧的是,6月20日当她去看儿子时,监督人不在,而孩子胳膊和后背上的伤痕令她下定了出走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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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晶带着儿子离开了美国,从此销声匿迹——她和孩子一起回到了她的家乡中国武汉。这期间,丈夫凯利和她离了婚,并且由于她出逃在外不能出庭,凯利在美国轻松地取得了对儿子毛毛的监护权。而熊晶的出逃违反了萨拉法官做出的监护权裁定,熊晶成了在逃犯,她的照片出现在曼哈顿警方发出的通缉令上,和杀人犯、抢劫犯等并列展出,一场国际搜捕也随之展开。# Z* Q% P( I$ g: D
  2002年10月,凯利死于胃癌。2003年1月,已逃亡18个月的熊晶得知这一消息后,决定带毛毛回美国。6 q, q7 s% ]+ R+ e# ]) T$ y
  “熊晶认为孩子的父亲死了,她作为孩子的母亲就能想当然地取得孩子的监护权。事实上,只有我才能给孩子一个稳定的家,呆在这里才是对孩子最有利的。”希勒在哥哥凯利死后,对毛毛的监护权仍然寸步不让,她认为熊晶没有能力给孩子安稳的生活。
; |. _6 @0 u' c+ ~8 z8 s  2003年1月3日,熊晶在从香港飞抵加拿大温哥华时,加方从乘客名单中查清了熊晶被通缉的身份,予以正式逮捕并移交给纽约警方,2003年3月熊晶被引渡到纽约州威彻斯特监狱。熊晶回忆起最后一次跟孩子在一起,当时在温哥华机场,毛毛说,“妈妈你看,我会推行李车”,随即警察出现了,“我对他们说,能不能让我再抱一抱孩子”,但这个请求被拒绝了。
6 _7 N$ t# [% E) V8 q" W1 L  此后至今的近两年时间内,熊晶再也没有见过她的儿子,甚至没有看到过照片,也没有听到他的声音。
; z+ n; H3 j1 b9 M) i9 O% y& R  由于享有监护权的凯利已经去世,熊晶又处于被监禁中,2003年3月20日,在熊晶无法出庭抗辩的情况下,曼哈顿家事法庭再次就毛毛的监护权做出判决——将毛毛的监护权判给了凯利的妹妹希勒,“姑姑”成了毛毛惟一合法的监护人。0 |; d' b" P6 A% ]  I+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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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w0 a" l& U, I6 R  轻判之后再讨监护权. K$ B7 D! Y8 }; j  u, Q
  熊晶因“诱拐”孩子出境,面临一级违反监护权罪的指控,这是一项重罪,最长刑期为4年监禁。
6 v  E- }9 k7 p* Z8 }$ P# d  检察官墨菲作证时指出,熊晶在没有监护权的情况下私自携子离境,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检方律师a>还指出熊晶的供证有前后矛盾之处,以及有精神病记录。
' l: x% f7 h1 i: Q, S; k  A  而熊晶的辩护律师a>迈克尔则采用“积极辩护”的策略,即不否认熊晶携子离境的事实,但力图证明此举的合理性,从而使被告无罪。律师a>对熊晶这一行为的辩解是:她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携子离开美国的,因为她找不到其他可行的法律手段来保护她的儿子不受丈夫和儿童福利体制的虐待。
5 k% w8 x2 `* G& \% X! p7 B8 E. b  法官扎巴里指示陪审团,如果他们相信熊晶所说的话,即她是因为担心孩子的安全才违反监护权将他带走的,那么可以裁决熊晶无重罪。同时,法官也提醒陪审团考虑另一个罪名是否成立,即二级违反监护权罪,这个罪名属于轻罪。两种罪名的不同之处在于,如果指控重罪,必须证明熊晶有意“永久地”将儿子带离纽约,轻罪则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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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U* s9 P0 m  r/ f  2004年1月27日,纽约州威彻斯特郡陪审团经过讨论斟酌后,认为重罪罪名不成立,熊晶只构成二级违反监护权罪,此罪的最高刑罚为一年监禁。由于自2003年1月3日在加拿大温哥华机场被捕后,熊晶始终处于被监禁状态,至裁决时已逾一年,因此法官当庭下令释放熊晶。
+ M# Q4 l% H. D: f* r  同情者认为,虽然检方对熊晶提出的重罪控诉不成立,但即便是轻罪判决,对熊晶也是不公正的,当初熊晶选择携带儿子离开美国,逃离难以与之抗争的各种压力,虽然方法不可取,但确实是事出有因,迫不得已采取的下策。熊晶的这一遭遇在美国华人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得到了陪审团成员在内的各界人士的广泛同情。/ b# Q, G* u" i" Q; ^1 h  B0 s
  熊晶获释后,便开始为儿子的监护权而四处奔走。然而她虽然获释了,但在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她还没有完全从刑事指控中脱身——2003年5月,凯利的妹妹希勒又向曼哈顿家事法庭提出诉状,控告熊晶携子潜逃的行为是藐视法庭。对藐视法庭的惩罚可以是罚款或者监禁,刑期最长6个月。希勒的丈夫为希勒做代理人,这对律师a>夫妇利用他们在法律知识上的优势,为熊晶讨要监护权设置障碍,他们希望拖延时间,使孩子因长期见不到母亲而疏远这份亲情。) C, G( ?' [" P
  2004年7月,曼哈顿家事法庭法官萨拉判决驳回了希勒的请求,理由是,被告已经被监禁一年,如果再判其藐视法庭,将导致“双重惩罚”。这一判决免除了熊晶再次坐牢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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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子团圆何日实现?
8 x$ H9 l* i  ^0 }6 P8 I% D  熊晶始终在争取夺回儿子的监护权,2004年8月6日,法庭再次举行听证。有多名律师a>帮助熊晶打这场官司,但由于希勒一家几乎全都是律师a>出身,因此双方都在全力以赴,以打赢对方。$ d, E/ ?$ H1 n, {9 Q" v0 X+ e
  在法庭上,熊晶与希勒双方的对立情绪非常明显。熊晶含泪叙述了将儿子偷带回中国的前前后后,并讲述了自己在与儿子共同生活期间对其小心翼翼的照顾,因为儿子身体不好,所以作为母亲她非常担心因而在照顾方面也非常仔细。而她现在已经找到了一份工作,住在曼哈顿上西区,完全可以很好地照顾儿子。
4 b* Z' ^* g& b) S  熊晶的律师a>韦柏在法庭上要求法官萨拉撤销她本人早前做出的将孩子的监护权判给希勒的判决,结果遭到拒绝,萨拉拒绝撤销判决,使熊晶争回儿子监护权的努力再一次受挫。  K. r. @, L3 N1 \2 S- Y8 A. Q; ~
  熊晶的父母1997年也来到了美国,他们向萨拉提出由他们来照顾孩子,“我们是孩子的亲外公、外婆。”但是这一要求同样被法官萨拉拒绝。熊晶的母亲哭喊着:“我只是想见我的外孙!我已经有那么长时间没有见到他了,我想他!”: d* r+ R& W8 Y3 }9 l9 }1 z  Y0 x  C
  “发生这样的案子是一个悲剧。”熊晶的辩护律师a>说,“熊晶是一个母亲,她应该享有对孩子的监护权。”/ M2 w+ K7 ^0 p+ N0 g' m
  据熊晶的律师a>透露,他们通过独立的调查渠道获悉熊晶的儿子已经不在纽约上州的威彻斯特的希勒家中,而是在凯利的另一个妹妹特蕾西那里。
5 O  t; e6 z1 x8 {, j3 g  另外,参与此案的著名华人律师a>申建明也表示,他们已向法院递交申请,要求撤换法官萨拉,但他同时也表示,这一目的很难实现,因为通常只有法官本人自愿避开此案才可以由别的法官来审理。# K) V; M6 q4 \  q. l: ]
  曼哈顿市议员刘醇逸称现在是美国的司法制度承认错误的时候了,他谴责市政府儿童局当初强行将毛毛从熊晶身边带走的行为。中华公所主席陈玉驹、华商会邓龙和高维铉等人也都对这一案件表示愤慨,认为华人的家庭观念深厚,将孩子和母亲拆开来是不人道的。# Z9 @7 n" i+ R9 ~( h7 b
  “我爱我的儿子,这种折磨不应该再继续下去。”熊晶为此很憔悴。目前,熊晶的儿子毛毛仍然由希勒担任监护人,熊晶仍然不能去看望或打电话给她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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