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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一辆奔驰轿车才针对发动机大修了半年,就又抛锚在外不得不更换发动机,横添了一笔9万余元的维修费。车主为此怀疑汽车维修暗藏猫腻而拒付维修费,结果反被告上法庭。6月14日,经过法院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
4 l3 v2 Y, B- y) g6 F9 y' ? J" C 苏州某公司几年前买了一辆奔驰牌轿车,一直在苏州某汽车修理公司定点维修。2002年8月13日,该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送修理公司,经检查,修理公司认为该故障是时规链断裂导致发动机损坏引起的。于是,在双方协商一致后,修理公司开始对该车的发动机进行维修,并签订了合同。经过为期14天对奔驰车发动机内36个项目的维修,整个维修工程产生了56000元费用。按照约定,苏州某公司支付了90%的维修费,另外10%质保金没有付清。经过这么大规模的维修,这下车总该没有问题了吧?可是,维修后的奔驰车车况并不好,汽车的发动机仍然存在不正常的异响。10月16日,苏州某公司因公务需要派该车前往南京,结果就因为发动机异响不得不中途返回维修。苏州某公司怀疑上次维修是否真的达到了效果,而修理公司给出的解释是汽车的磨合期不好,稍作调整后这种噪音就会消除。于是,奔驰车又开始了调试维修。
1 s( Y3 ^; m, f% n+ m 可几次调试维修下来,汽车的状况仍然不见好转,2003年4、5月间,该车再次在高速公路上出现故障,被迫停车。这一次,经过检查发现发动机已经出现严重故障,无法修复。对于发动机的久治不愈,苏州某公司认为都是因为修理公司第一次大修没有修好,于是当修理公司提出要给奔驰汽车更换发动机时,苏州某公司只以为是第一次大修的延续。" n2 R: A% l4 _
2003年7月底,奔驰车的发动机维修结束,而这一次的维修费用高达91545.28元。苏州某公司始终认为这只是第一次大修的延续,不该有那么多的维修费,修理公司在多次催促苏州某公司结算费用无果后,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 m4 y$ B. J, O8 H8 Q8 y. q% r+ `! B
法庭上,苏州某公司提出对汽车进行鉴定,看看修理公司的维修工作质量是否存在问题。2005年3月24日,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鉴定报告,认定两次维修更换零部件清单中有26处基本相同。而这重复更换的26处零部件根据修理公司方面的报价,其总价达19338.41元。
0 y a9 t' ?+ o5 N6 a, V$ I1 w% \; f 维修车辆前后不到半年就重复更换26处零部件,虽然修理公司认为这其中存在操作不当等多方面的因素,但是这样的解释着实让苏州某公司不能信服。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由苏州某公司结欠修理公司修理费人民币3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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