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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贩卖、运输毒品第一大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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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bnicp 发表于 2009-2-21 23: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8日,由无锡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我省迄今为止的最大一宗运输、贩卖毒品案尘埃落定,8名集团成员7名被判处死刑。导演这起特大案件的犯罪集团首领竟然是一位其貌不扬、满身残疾的中年男子。' n) {0 L: b$ W" J( |
   被告人练永明,重庆市人,深度近视、半边脑袋人工制造、小儿麻痹症落下残疾,宣判时要2名法警搀扶着才能步入法庭。这个看上去怎么都不像贩毒集团首领的人却有着很“不寻常”的经历。
$ }; A! }4 b$ T$ s! c   1996年,练永明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浙江省温州市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1997年1月被保外就医。就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仅仅1年后的2001年2月,被告人练永明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伙同胞兄练永伟、徐忠(另案处理)等人又干起了贩毒的勾当,期间先后9次贩卖毒品海洛因1402克。
& `/ E- f7 S( K9 O   2003年底,被告人练永明不满足小打小敲的零星贩毒,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又铤而走险联手吴兵筹划建立贩毒集团。其后,练永明和吴兵以利诱的方式拉拢刑满释放人员杨宗明、刘宏伟、苏楚文、涂强、练永伟、鲜报等人入伙组成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的犯罪集团。按照集团分工,集团首领练永明坐镇重庆,负责向毒品贩子刘某(在逃)购买毒品后交由集团成员运到上海、无锡两地,另一主要负责人吴兵则坐镇上海、无锡负责接货、分货及毒资回笼,而杨宗明、刘宏伟、苏楚文、涂强、练永伟、鲜报等人则在练永明和吴兵的统一调度下具体负责毒品海洛因的运输、中转、贩卖。2004年3月至10月这短短的7个月时间内,练永明贩毒集团就将20余千克毒品海洛因贩卖运输至上海和无锡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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