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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在线独家约稿: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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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莉丽莉 发表于 2009-2-27 14: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胶东在线考试独家约稿 严禁转载 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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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经济法中,劳动法一直考分较高,地位突出;其中证券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作为新出台(修改)的法律,亦应作为重点复习对象;其中,拍卖法等法律近年来考法有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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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 劳动法  

一、劳动法的调整对象(F2,F《劳动部意见》1-5)  

1.调整对象  

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形成的劳动关系均适用本法。  

个体经济组织: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F《劳动部意见》1)  

2.排除对象:  

(1)公务员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劳动关系;  

(2)农村劳动者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关系;  

(3)役军人与部队之间的服役关系;??   

(4)庭保姆与雇主之间的关系。  

二、劳动合同的分类及效力  

1.劳动合同的分类(F20)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A.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无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B.哪些情况下必须定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a.劳动者工作10年以上,双方同意继延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  

b.工作年限较长,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c.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  

2.劳动合同生效条件  

(1)主体要合法(F16);作为劳动者要满16周岁;  

注意: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除外,但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2)意思表示真实(F18);  

(3)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F18)。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协议解除(F24);  

(二)单方解除:  

1.人单位单方解除。  

A(F26-F27):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一次性发放劳动补偿金。  

(1)劳动者非因工作原因而生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F26,1);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和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F26,2);  

(3)情势变更(F26,3);  

(4)经济性裁员(F27)。  

经济性裁员应履行的法定程序:  

(1)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  

(2)应当听取职工意见;  

(3)应当将情况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4)6个月之内重新聘用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B(F25):在以下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支付劳动补偿金: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问:劳动教养是否属于解除事由?  

C(F29):用人单位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辞职权,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F31):  

A:在试用期内;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劳动时间和劳动报酬问题  

(一)标准的工作时间(F36);   

1.95年《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一天八个小时,一周不得超过四十个小时;  

2.如果要是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  

(二)延长工作时间,对劳动者的补偿(F44)。  

1.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五、集体劳动问题和劳动争议解决问题  

(一)集体合同(F34)  

1.概念:集体劳动合同是工会或者代表企业职工的代表与企业之间就基本权利、义务达成的合同。  

2.特征:注意掌握其法律特征。  

(1)要式合同:必须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方能发生效力;集体合同签定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2)效力较高:效力比劳动合同高。  

(二)劳动争议解决(F82-83)  

1.仲裁前置程序及理解;  

2.仲裁的管辖问题。  

(1)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2)基层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问:如果企业和职工不在同一区域内的,应当如何处理?   

3.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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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二 拍卖法与招投标法  

一、拍卖法的重要考点  

(一)拍卖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性质  

问:张三委托某拍卖公司拍卖自己家的祖传宝物,后由李四买去,由几个法律关系,性质是什么?  

??? 2.权利义务内容  

拍卖公司的权利:在拍卖成功时,拍卖公司如何收取拥金?(F56)  

?在拍卖不成功时,拍卖公司如何收取费用?(F56)  

(二)拍卖分类:一般物品拍卖和特殊物品拍卖(F8,3;F13)  

注意文物拍卖特殊性:  

1.要经过拍卖公司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  

2.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为()人民币  

(三)拍卖规则:  

1.“最高价者得”规则(F36)。  

最高叫价者不履行合同时,出卖人应当如何保护自身权益?(F39)  

(1)合同法:违约责任???????????????????????????????????????????????????????????????????????? 交佣金  

(2)拍卖法:委托人与拍卖公司组织第二次拍卖;违约买受者义务  

2.底价规则(F28;F50)????????????????????????????????????????????????????????????????????? 补差价  

(1)委托人有权设立保留底价;   

(2)最高价未达到保留底价的,竞买无效;  

(3)没有保留底价的,应当说明;所以未做任何说明的,视为有保留底价。  

(四)无所有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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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甲有一幅名画,后拿给乙欣赏,乙委托拍卖合同拍卖,后被善意第三人丙以50万元价格买去,钱货二清。问:  

(1)甲能否要回该画?  

(2)如果是乙从甲家中偷取该画,甲还能否取得该画所有权?丙又享有什么权利?  

(3)甲在无法追回该画时,又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起诉乙侵权;第二:起诉乙不当得利  

(4)当乙不知去向时,甲又当采取何种方式保护自身权益?(F41;42;58)  

参见善意取得构成要件(F物权法106,107):  

第一,出卖人是无权处分人;  

第二,无卖人是依所有权的意思占有该物(排除了盗窃物和拾得遗失物);  

第三,买受人是善意;   

第四,买受人已有偿占有该物。  

二、招投标法的重要考点  

案例:奥运会组委会寻找酒店,让国外的运动员居住,于就对外公开招标,最后有甲、乙、丙三家投标,其中甲、乙为五家为酒店,而丙为投标联合体,丙是一家五星级酒店和四星级酒店共同组织的联合体。在指定的时间内把企业的资质以及报价发至组委会,最后确定甲酒店为中标企业,于是就向甲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试回答以下问题:  

1.投标联合体的资质如何认定,丙酒店应视为几星级酒店?(F31)  

2.各投标企业投标,即发出要约后,奥组委可否发出反要约?  

3.奥组委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F45-46)  

4.转包或分包合同的效力?(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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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三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调整范围: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问:(1)个人能否成为经营者?(2)个体工商户可否主张不正当竞争?   

二、商业贿赂行为(F8)  

注意:商业贿赂方式与贿赂罪的区别  

三、搭售行为(F12)。  

1.判断“捆绑”销售是否属搭售行为?  

2.搭售的构成要件:  

(1)附加不合理条件;  

(2)违背消费者意愿  

(三)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F13)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五千元。  

(四)低价倾销行为(F11):  

1.低价销售行为构成要件:  

(1)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  

(2)目的是排挤竞争对手  

判断:某商家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即构成低价倾销行为(╳)  

2.低价倾销的四种例外:  

(1)销售鲜活产品;  

(2)有效期即将到来或者积压产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  

(五)虚假宣传行为(F9):  

对产品的特征做不符合事实的宣传,以此来排挤竞争对手,增强自身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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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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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对产品的下列特征作虚假宣传的,属于不正当竞争法上的虚假宣传行为:  

A质量  B性能   C有效期限   D价格  

(六)混淆行为或期骗性交易行为(F5)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试题:根据我国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某公司所实施的以下行为属于混淆或者期骗性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  

A:该公司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但并不知名的商标  

B:该公司使用与其他公司相近似的商品包装,引起别人误解  

C:该公司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另外其他公司名称,引起别人误解  

D:该公司在生产的商品上使用未经认证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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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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