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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院院长:法官面临关系感情美色金钱严峻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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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玛 发表于 2009-3-4 11: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社会矛盾和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地呈现出来,其中有许多矛盾纠纷以司法诉求的方式集中到了人民法院,一些当事人和利益关系人为达到自己利益最大化或者得到于己最有利的法律结果,利用各种手段对法院干警特别是法官和领导干部进行关系铺路、感情攻关、美色诱惑、金钱腐蚀。可以说,在法院工作的每个程序和阶段,都存在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
在近日召开的山西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省高级法院院长左世忠用一个多小时的发言,表达了这位大法官面对人民法院反腐倡廉新形势的“廉政观”。
左世忠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当前司法腐败的突出表现是,以法谋私、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枉法裁判,违法执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还有一些人利用工作便利当“案托”,牵线搭桥,居间谋利,忙活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干扰法院和法官依法办案,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声誉和形象。
如何在挑战和考验越来越多、诱惑和干扰越来越多、违纪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新形势下,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已经成为全省各级法院一项十分重要、刻不容缓的艰巨任务。
建立巡视制度、廉政监察员制度、警务督察制度,是今年山西高院要重点完善的三项反腐倡廉制度。左世忠说,山西高院已着手制定《山西省法院巡视工作办法》,明确巡视的职责、重点,建立巡视工作成果动用机制,更好地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今年春节前,山西高院公布了网上举报邮箱和24小时录音举报电话,目前已收到举报15起,现已立案初核3起。左世忠表示,今年全省法院还要向社会聘请一批司法监督员,定期进行座谈,及时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反腐倡廉工作本身也要不断创新,要深化各种监督办法,加大不法分子搞腐败的风险和成本,最大限度地增加腐败现象的‘死亡率’,降低腐败现象的‘出生率’。”左世忠如是说。
身为“一把手”,左世忠提倡既要“身先士卒”,又要“形成合力”。他说,要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发的“五个严禁”规定变成各级法院“一把手”的实际行动,形成群体司法廉洁、群体廉洁从政、群体自律表率。
山西法院坚持把违纪违法个人责任和领导责任一起追究,同晋职、评先挂钩。去年,有两个落实责任制不到位的基层法院党组作出了检查,省高院对一名拟晋升职务的干警实行了“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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