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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乡环境整治不力 县长局长谨防“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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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pwncn 发表于 2009-3-11 21: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日前对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后,全省掀起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旋风”。昨日,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推出问责办法,将对在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履职不力、影响整治工作的区县政府、市级行政机关及其他各级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行政过错追究,直至责令引咎辞职和免职。
昨日下午,泸州市市长刘国强带领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对市区部分集贸市场和滨江路环境进行了检查。在随后召开的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整治工作要点和行政过错追究制度等系列制度出炉。根据泸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凡在整治工作中不履职或履职不力,影响环境卫生整治及城乡面貌改善的行为,将追究责任。追究方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解聘、辞退或责令引咎辞职和免职。凡受到公民举报、媒体曝光或被检查发现的,将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调查核实后予以追究。

9日,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调研督导的紧急通知》,要求负有对口督导职责的省直部门即日起兵分11路,按照“明察暗访、全面覆盖、分项取点、听取介绍、随机民调、资料查核、实地印证、认真求实、帮助提高”的要求,对各市州此项工作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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