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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弃”乘客不满无可奉告向南航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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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KcwOzf 发表于 2009-3-13 19: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余名乘客在从广西北海机场返京时,南航航班延误12小时后又单方宣布更改行程,因他们不同意,南航将他们“遗弃”机场。今天上午,9名乘客状告南航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他们要求南航登报致歉、按票价返还机票款及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1255元到2260元不等,并象征性索赔经济补偿金每人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每人1000元。
  乘客:不明白为什么改行程
客先生是一名律师也是9名原告之一,同时也是该案的诉讼代表人。上午,除客先生外,另外两名原告王女士、李女士也一同到庭。
2008年9月25日,客先生等人一早到达广西北海机场,准备搭乘长沙飞往北京的CZ3147号航班。按照航班行程,该航班应于早上8时从北海机场起飞,9时35分到达长沙,10时20分由长沙飞往北京。
但当天,因天气原因航班未能按时起飞。中午,南航将该航班乘客安置到北海市区某宾馆,并提供了饮食。直至晚上6时,南航通知该航班将于晚上8时起飞,客先生等人到达机场,领取了登机牌。但在他们通过安检准备登机时,却又被告知该航班取消了飞往北京的航程,飞机到长沙后,将安排在长沙住宿一晚,次日再乘坐其他航班飞往北京。客先生等人称,南航单方更改航班行程,却拒绝说明理由。包括9名原告在内的14名返京乘客当即要求南航按照约定航程返京,但对方置之不理,并将他们14人以及另外两名飞往长沙的乘客“遗弃”在北海机场。当晚,他们在大厅没吃没喝坐了一宿。
9月26日凌晨2时30分,南航湖南分公司北海营业部宣布与滞留旅客终止合同,不再承诺后续服务。
  南航:天气原因属不可抗力
庭审中,南航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北海市气象局开具的气象证明,证明9月24日至25日,因受强台风影响,北海地区出现6至8级大风,并伴有雷暴天气。
南航代理人表示,由于北海的天气状况,当晚,北海到长沙的行程是采取了补班的补救措施。但根据规定,这趟补班飞机只能飞到长沙,当天不能再飞往北京。同时,南航在长沙为乘客免费安排了住宿,并于次日一早安排最早的航班飞往北京。“当时原告等人已领到登机牌,但拒绝登机,我们多次劝阻,但他们仍坚持要求当晚抵达北京。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其他乘客的利益,我们只能减员。”
代理人表示,飞机是因天气原因延误,属于不可抗力。对此他们已经在法庭进行了口头道歉。
但原告李女士则反驳:“不是我们不登机,是你们不告诉我们原因。你们告诉我们的是无可奉告!”
“我们为什么没有回答,是因为补救措施是属于计划外的,我们没法回答。”但南航代理人也承认,北海机场的工作人员在态度上确有不当之处。
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记者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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