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448|回复: 0

佘祥林案:二十万元“困难补助”有些暧昧

[复制链接]
破解dbi 发表于 2009-3-13 20:5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2日下午,因“杀妻”冤案提出国家赔偿的佘祥林a>从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了256994.47元人身侵权赔偿金,佘祥林a>自愿放弃对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其他赔偿请求,并向荆门中院提出撤回国家赔偿申请。此前,佘祥林a>已从京山县雁门口镇政府领取了20万元生活困难补助款。
. B/ H$ h9 ~) `" _% R  按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荆门市中级法院支付给他近26万元的赔偿,显然是有根据的。但是,佘祥林a>领取20万元“困难补助款”,却让人看不懂是啥意思。
4 f- [5 o, q+ c' e5 v  首先,雁门口镇政府为何要“插一杠子”?从法律关系来看,佘祥林a>家庭所在的京山县雁门口镇人民政府,本来与这起冤案无涉,是没有理由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作为“局外人”,雁门口镇政府为何这么大方地“一次性给予”佘祥林a>巨额“补助款”呢?不错,由于长期被关押,造成了佘祥林a>“家庭生活困难,无房屋居住”,但佘祥林a>不是有近26万元的赔偿款将要到手吗?雁门口镇政府有必要再给他20万元“锦上添花”吗? / {9 J8 Q6 e+ f0 K3 R
  其次,父老乡亲怎该为佘祥林a>冤案“埋单”?雁门口镇政府“经研究,报请县政府批准,一次性给予佘祥林a>家庭生活困难补助20万元”,但镇政府财政何来这笔“困难补助”的预算?其来源只能是包括佘祥林a>的父老乡亲在内的当地纳税人的腰包。人们不禁要问,明明是那些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给佘祥林a>造成了伤害、制造了冤案,到头来却要佘祥林a>的父老乡亲帮着“埋单”,这又算是怎么回事?0 U0 Y& p, i( \& R6 m
  最后,佘祥林a>撤回国家赔偿申请,是否与这笔“补助款”有关?今年5月11日,佘祥林a>提出共七项计437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如今,仅得到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255894.47、无名女尸安葬费1100元后,佘祥林a>却很“满意”、并“自愿放弃”了对荆门市中级法院的其他赔偿请求。这不禁使人怀疑,佘祥林a>撤回国家赔偿申请是否有隐情?是不是20万元的“补助款”促成了这样“折衷”的、各方都“满意”的局面呢?3 O% y4 I) r9 G! `
  总之,京山县雁门口镇政府给佘祥林a>“补助款”的理由是什么、又有何用意?不知道有关方面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2-22 22:19 , Processed in 0.082926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