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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树侠:食品安全立法的急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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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lan 发表于 2009-3-18 18: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以来,媒体接二连三地披露了雀巢奶粉碘超标事件、上海维他奶过期原料事件和光明牛奶郑州公司回收加工过期牛奶事件,继“苏丹红”和“毒奶粉”之后,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再次产生信任危机。本刊记者特就食品安全问题采访了中国保健协会食物营养与安全专业委员会会长孙树侠。
& ], w$ H5 f/ Y6 u  《方圆法治》:以前说到食品安全,一般以为是那种非法小作坊生产的食品才容易出问题,但现在我们看到一些知名大企业也位列问题名单,有疑问开始出现——关于吃,我们还能相信谁?: j! E5 V* @&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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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树侠:总的来说,大企业的产品还是值得信任的,出问题的只是这些大企业的个别下属公司或者某个产品。但是这些企业自己该好好考虑一下,我的监督管理是不是有漏洞?如果有,是哪些环节出了问题?有些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收并了很多地方生产厂家,虽然打的都是一样的品牌,但是质量标准可能就做不到像本部那么严格,监管力度也不够。
  U9 w; A2 l1 m2 {# _/ r  《方圆法治》:对于食品的生产过程,目前是否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
2 ?7 O8 H0 w) R4 }  孙树侠:按照我们现在的技术水平,对食品生产过程做到有效监管很难。我们刚对欧洲牛奶和肉类企业做了考察,比如牛奶,欧洲国家已经可以做到给奶牛耳朵上植入一个小芯片,从产奶到加工、包装、运输、最后进场到超市,全程都有监测。而我们的企业哪有这样的设备?4 c5 e, z/ y0 J& B% o
  《方圆法治》:按照10年前制订的《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安全的监督监察部门应该是卫生部门,但现在农业、质检、工商等好几个部门都在履行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有个形象的说法,说这是“五龙治水”,既然食品安全受这么多部门的监管,为什么还会出现那么多问题?
/ G7 ?- o. o; I% N. o& }  孙树侠:现在是管生产的不管加工,管加工的不管销售,看起来责任明确,应该说是进步了,但结果是到头来谁都在管,谁都管不好。“八个大盖帽管不住一个杀猪的,十个执法的管不了一个造假的”,这也是事实,这里面有一个协调的问题。
- ~0 h$ R# w9 N6 a& m: \1 V  我一直在想,是不是能够设一个食品安全员,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就像会计和出纳的工作要分开一样,能够公开透明地进行监督?
1 ?6 v8 H' m( B7 m3 h  《方圆法治》:在您的设想中,食品安全委员会是一个独立部门,还是从属于其他部门?
* O. C( q  Y( l$ Z+ p( ?# ]  孙树侠:我认为应该由国家牵头来成立这个组织,我们这个民族对政府一向很有信任感,由政府出面来成立比较现实。这个组织成立以后会方便系统地考虑食品安全问题,有利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集中管理,而不是现在谁都管谁都管不好的局面。现在我们的食品安全问题最重要的是归口问题,我认为应该归农业部管,我调查了20几个国家,都是在农业食品部,或者农业部的食品局。美国有一个食品安全委员会,日本也有,从国际形象来说,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咱们整个食品行业也都有好处。
5 K. Y% Y1 A9 O! `' B0 }  《方圆法治》: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以《食品卫生法》为核心的食品卫生法律标准体系,但是还没有专门的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a>,今年的两会上,很多代表提出制订《食品安全法》,您对此怎么看?
& J9 Z" d: I& [- ^1 @5 V$ k" s) C- r  孙树侠:《食品安全法》已经有必要尽快提到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上来了。法律应该先行。我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自然也提高了,这时候法律法规a>或者其他规定必须都要跟得上。& l' Q+ A3 h! s  \7 z1 e
  《方圆法治》:假如《食品安全法》出台,我们对食品安全问题就可以持乐观心态了吗?
5 c2 I7 m& R$ M* z) o  孙树侠:法律的尊严关键要靠执行,不是非得制订什么措施专门为了挑错。我有个想法就是成立食品监督游击队,随时去各地检测,好的可以宣传推广,不好的要限期整改,三次整改不行就曝光处罚,一定要采取硬手腕。
& k! h) \1 w" M1 e9 E2 u$ C  出台法律法规a>是一方面,处罚机制也要建立。像发达国家有的企业食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出在技术上,但我们很多生产不合格食品的厂家图的是利益,采用偷工减料等手段来降低生产成本,对这样的企业,我们现在的处罚力度还不够,罚他5万10万,他也不痛不痒,回头还照样生产。现有的食品安全处罚标准应该提高,这是目前保证食品安全最容易实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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