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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偷重操老本行 专盗医院更衣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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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oilbr 发表于 2009-3-19 17: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某被西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2500元
惯偷王某在半年时间内6次在多家大医院的更衣室盗窃,今天上午,王某被(北京)西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2500元。
45岁的王某曾经3次因盗窃被劳动教养或判刑。最后一次刑满释放不到三年,他便又操起老本行。检察机关指控称,王某于2008年6月19日,在积水潭医院二层更衣室内窃取一个钱包,内有现金200余元及一枚黄金戒指,后予以销赃。 在此后的半年内,王某又窜至北大医院、人民医院、潞河医院等多家医院的更衣室实施盗窃。共窃取现金3000余元,还有手机、MP3播放器等财物。去年9月8日晚王某再次前往积水潭医院行窃时,被医院保卫部门抓获。
今天上午,王某在法庭上说:“我出来后没有工作,媳妇也没工作,家里面孩子要上大学,所以只能盗窃。”法官问王某为什么专门盗窃医院,王某说:“大夫都上班了,更衣室就没有人了。”王某说,被盗医院的更衣室有的没锁门,有的锁着就撬锁进去。偷来的现金都花了,剩下的手机等物品有一部分已经被他销赃,软胶囊等保健品他就自己吃了。
虽然王某全部认罪,但他表示偷来的钱都花了,物品也变卖了,退不了了。如果判决,罚金也交不起。
法院认为,王某已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2500元。(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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