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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律师向司法人员行贿至少被停业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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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xplok 发表于 2009-3-20 13: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庆市律师行业六条禁令》今日(19日)起开始施行,按照规定,律师接受案件当事人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将至少被停止执业半年;律师向司法人员行贿的,至少停止执业一年,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禁令规定:严禁律师为承揽业务向委托人虚假承诺,违者停止执业3个月;严禁律师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违者停止执业3至6个月;严禁律师私自收案、收费,违者停止执业6个月;严禁律师接受案件当事人财物或其他利益,违者停止执业6个月至1年;严禁律师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解决争议,违者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严禁律师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违者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秦力文 杨露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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