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是评出来的,还是选出来的?时下很多先进都是选出来的,而非评出来的。比如基层法院年终总结评先时,要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以得票多少取先进。省、市法院表彰先进,也要测评,而且在两级法院中都测评,以赞成票高者为先进。全国“十佳法官”、“最佳人民法庭a>”等更是靠投票来决定入选者。+ b: N! ?0 @ I1 q. E4 E ~
“评先进”与“选先进”,虽然一字之差,但却带来两种不同的操作方法,往往产生两种不同的结果,表彰后的影响更是不可等同的。评先进,是依据一定的客观标准,从实绩大小、贡献多少等现实表现上,通过严格考核后评出先进。这些先进大多是同行业中佼佼者,是各方面表现优秀者。表彰后,大多令人信服。对先进是一个充分的肯定,对他人是一个很好的引导和激励,往往能达到表彰先进、推动全局的目的。而选先进,则主观因素比较多,往往由人缘关系、群众基础好坏等人为因素决定,甚至有时是跟着感觉、凭着印象走。选出的先进,不一定是实绩最突出者。表彰后往往也不一定能令人信服,甚至遭到非议,达不到表彰先进的本来目的。 3 M2 d; H8 D) i/ V x U# o “评先进”为何演变成了“选先进”呢?究其原因,据笔者分析,一是长期以来对评先活动没有一个客观、公正、公平,能被大家所接受的操作办法,仍在不断探索中。探索就难免出偏差。“选先进”也可以说是近些年在探索中出现的问题;二是有关部门为了图省事,用民主测评代替原有的实绩、现实表现考核;这样工作量是大大减少了,但先进的“含金量”也下降了;三是有些领导当和事佬,把决定权交给民主测评。“评上评不上,是群众决定的,与我无关”,借此不得罪人,推脱自己的领导责任。 % x+ S# I% f" h/ a8 e 评先进,重在一个“评”字。笔者认为,对评先活动首先应设置一个门槛,只有达到一定条件后才能参与评先;然后再设置几个客观、便于操作、也可以包括民主测评等标准,按公正、公开、公平的程序进行运作,好中择优。不仅真正评出先进,而且评出士气,评出干劲,这样才能达到评先进的目的,也才能保证这项活动健康开展。 $ o; u/ R. Y. O6 P5 y& Y* _+ G 一年一度的总结评比马上又要开始了,但愿今年的评先能在“评”字上多下点功夫,简单靠投票“选先进”的局面能得到较好扭转。6 x& P" P6 c- M' B. e
( u- W$ N4 p. R! u" c # q6 a, `! B: A8 f# e2 f (作者单位:223800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