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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助理三年冒领万余资金 轻松作案如取自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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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GJXsTk 发表于 2009-3-23 20:2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20日,湖南省攸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贪污五保对象救济款、安居工程款等民政资金的犯罪嫌疑人蔡海燕依法决定逮捕。
办案检察官坦言,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监督制约机制软弱无力是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的主要原因。为此,检察官建议,除加大对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力度外,健全相关制度,不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也至关重要。
三年冒领万余民政资金
今年年初,攸县检察院接到菜花坪镇部分村民联名举报,反映他们至今未领到安居工程款和五保救济款,村民们怀疑有人侵吞了这笔资金。
接到举报后,攸县检察院开始了初查。
“我们初查发现,菜花坪镇原民政助理蔡海燕有贪污这些款项的重大嫌疑,于是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办案人员钟文灿说。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2005年,蔡海燕在发放高和乡民政办安居工程款时,核查到该乡居民夏某不符合安居工程补助条件,县民政局拨款到位后,蔡海燕冒领了这笔4000元的安居工程款。2006年至2007年,县民政局对五保户的救济拨款余地比较大,蔡海燕在担任攸县高和乡、菜花坪镇民政助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又先后5次虚造不符合条件的、死亡的五保户的救济拨款名单,冒领安居工程款、五保对象救济款等民政资金1万多元。
3月20日,攸县检察院对蔡海燕依法决定逮捕。
  轻松作案如取自家钱
“蔡海燕作案轻松自如,就像取自家的钱一样。”在攸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向记者披露了蔡海燕的一些作案过程。
家住菜花坪镇的夏某是个盲人,老婆又是个哑巴,因为没有住房,夏某只好和自己的两个兄弟挤在一间破旧的房屋里。2004年年底,菜花坪镇政府民政办对没有住房的困难户进行安居工程专款补助,夏某争取到了一个名额。2005年,镇政府民政助理蔡海燕3次找到夏某,告诉他安居工程款已上报,需要新建房屋才能到位,而夏某却暂时没钱建房,安居工程款一直不能领取。
2005年8月,蔡海燕让自己妻子伪造了一张冒用夏某的名字领取安居工程款4000元的领条,将钱领走。为了掩人耳目,蔡海燕召集夏某所在村党员组长开会说:“夏某没有建房,安居工程款不能下拨给他,已调剂给了其他需要建房的人。”
2006年底,菜花坪镇政府在审核民政款账目中,发现夏某的安居工程款已经下拨到位,而夏某实际未得。
检察机关初步查实,2006年至2007年上半年,蔡海燕以所辖各村五保户拨款的名义,多造了20个人的名单。这些名单中,有些老人已在敬老院供养,有些孤儿已经成年不符合五保条件,有的五保对象甚至已经死亡。
“以前县民政局对五保户的救济拨款余地比较大,只要各村报了名单,都能获得批准。到村里考核主要是以我为主,所以要各村多造点名单,多争取点救济拨款。县民政局按名单把救济款拨下来后,我将不符合条件的人、死亡的人的救济拨款扣在了镇民政办。2006年我兼任出纳,从扣下的钱中拿了一部分给有关村和当事人,一部分扣下来给自己。2007年没任出纳,这些救济款由各村领走,我个人分得一部分。”蔡海燕供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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