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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声称是“卧底” 铁证如山揭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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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qbpnd 发表于 2009-3-23 20: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检察院提起公诉,3月6日,该区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郑吉开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黄岩区检察院指控,2007年9月10日,郑吉开和黄鹏等3人(均已判刑)携带20克海洛因从浙江省宁海县来到台州市黄岩区,将毒品分两次卖出。但3月3日开庭时,郑吉开却大声叫屈:“我是公安卧底的,你们抓错人了!”然后,他绘声绘色地讲述了自己如何冒着生命危险潜入贩毒集团,并买了9月10日下午的车票准备返回宁海向公安机关汇报。
等郑吉开表演完毕,公诉人向法庭出具了一份宁海县公安局的情况说明:郑吉开从未向其提供过任何贩毒案件线索。接着公诉人就郑吉开的说法进行了分析:不符合案件线索管理机制,宁海县公安局对其卧底情况既无登记又无汇报记录;不符合案件办理程序,整个卧底过程只有郑吉开一人参与,没有一名警察随行。听到这里,郑吉开的脸“刷”地白了,怏怏地说:“既然你们调查过,那就算了。”(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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