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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五老”志愿者义务监督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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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ebWmtd 发表于 2009-3-25 18: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6号)和全国、全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会议精神,加强“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志愿者网吧监督工作,(吉林)省关工委和省文化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五老”志愿者对网吧监督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要加强“五老”志愿者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几年来,我省(吉林)“五老”志愿者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已发展到4814人,在网吧监督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五老”志愿者网吧义务监督员应是由相对低龄、身体状况较好、热心青少年工作的老同志担任。县(市、区)关工委要在社区、乡镇招募“五老”志愿者,县(市、区)文化部门给“五老”志愿者颁发网吧监督聘书,“五老”志愿者网吧义务监督员持证实施监督。
《意见》提出要建立制度,规范网吧监督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县(市、区)文化部门要搞好对“五老”志愿者的培训,学习有关规定,明确监督的内容、方式、与执法部门联系、沟通的渠道等等。同时,关工委、“五老”志愿者、文化部门与工商部门、公安部门等建立联系制度,及时解决监督中遇到的问题。此外,还要建立“五老”网吧监督工作的表彰机制和保障机制,关心“五老”志愿者的健康,保障“五老”志愿者网吧义务监督员的人身安全。
《意见》还提出要做到有堵有疏,加强和改进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好已有的教育基地和活动阵地。要共同建立更多的“校外辅导站”、“四点半学校”、“绿色网吧”、“社区阅览室”、“农村书屋”、“课外实践基地”、“留守儿童之家”等活动阵地,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水平,使青少年乐于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使这些场所对未成年人有更大的影响力和吸引力。要充分发挥“五老”人员的作用,加大对“网瘾青少年”、“问题青少年”的关爱帮扶工作,继续开展“结对子”、“一帮一”、“多帮一”活动,把教育工作做得更细、更实。(孟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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