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412|回复: 0

“官煤”问题体现“治官”难

[复制链接]
wei338 发表于 2009-3-25 18: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以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国家安监总局最新通报显示,截至8月 21日,煤矿企业共发生了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六起,死亡485人,同比增加了3起、379人;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33起,死亡951人,同比增加10起、 545人。八月七日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兴煤矿发生的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 123矿工涉难。兴宁123名死难生命终于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22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发出了《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给违规煤矿的整顿工作下了最后通牒,要求官员、国企负责人投资煤矿者一月内撤资。(国务院:官员、国企负责人投资煤矿者一月内撤资(08/23/05), http://www.china-embassy.org/chn/xw/t208271.htmA>)
* i8 }  C, l; u3 Q
3 O7 j1 I! s4 p* I0 o! \9 C  可遗憾的是,各地在执行最后通牒的时候,出现了严重的问题,现在已经两改大限,到10月 22日,最后通牒仍然没有最后有效执行。以河南为例,虽然10月 18日中央督察组结束了对河南为期5天的督察,但回看河南整个从煤矿撤资工作过程——— 大限日期从国家四部委规定的9月 22日,到河南省自我“宽限”到10月 10日,再到撤资工作取得部分进展后,再次将大限延至10月 15日,共三次更改官员撤资大限,其中原因耐人寻味。截至10月 15日,河南省清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煤矿人员356人,入股资金3161.41万元,已撤出2327.41万元。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无一人是在国家四部委公布的“最后通牒”期限 9月 22日前撤资的。(“官煤”撤资一波三折 河南三改“大限”,2005年10月27日,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4562/3804954.htmlA>。)( b) j3 ^0 [. M+ l) m
$ f* M  E6 u1 G1 ?
  如此执法不严,在严肃党纪、奉行法治的今天,令人震惊。官煤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因为官煤之害,导致的不仅是利用权力谋取暴利、破坏市场公平秩序,更重要的是一旦有权力的介入,必然导致利用权力违背安全管理规定、隐瞒事故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现在,舆论担心的是这样一而再、再而三,会导致“三鼓而竭”、不了了之。如此软弱的执法现状,反映的是有些地方政府没有把煤矿安全当做“ 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来看待。在打击非法上访、非法聚会等与公共秩序、社会稳定有关的问题上,我们往往能够看到各地政府雷厉风行的铁腕措施,这种“区别对待”既反映了在法律与政策执行上官民利益的博弈已成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也说明了有些地方在治官与治民问题上的双重标准。3 O& f# i7 c% k! X( T* Z3 X1 `
: J6 `' i: q# A0 s2 [+ B9 b+ a
  在中国历史上,封建皇帝深知“吏治”之难,屡有“重典治吏”之举。明朝的严法最为有名。还是在大明王朝建立的前夕,朱元璋将文武百官请到自己的身边,给大家出了个题目:元朝为什么会迅速土崩瓦解?不久将诞生的新王朝当务之急是什么?请大家各抒己见。高参刘基首先进言:“宋元以来,宽纵日久,当使纪纲整肃,然后才能实施新政。” 朱元璋感到言之有理,也深感大明朝的当务之急是“治吏”。犯有贪赃罪的官吏,一经查清,一律发配到北方荒漠中充军。官员若贪污赃银60两以上,将被处枭首示众、剥皮实草之刑。 0 A( c" b$ v, S; D

1 r6 ?8 j. u2 e( G# ]& A; ^  朱元璋的女婿、附马都尉欧阳伦,不顾朝廷的禁令,向陕西贩运私茶。朱元璋立即下令赐死欧阳伦。朱元璋惟一的亲侄,开国功臣朱文正,亦违法乱纪他毫不留情废了他的官职。开国功臣汤和的姑夫,隐瞒常州的土地,不纳税粮,朱元璋也将他依法处死。朱元璋当皇帝的30年中,还公开镇压了几起大贪污案,其中最大的是户部侍郎郭桓案。案件查清后,朱元璋下令将赵瑁、王惠迪等人弃尸街头;郭桓等六部侍郎及各地方布政使司以下的官员有上万人被处死;有牵连的官吏几万人被逮捕入狱,严加治罪。各地卷入这个案件的下级官吏、富豪,被抄家处死的不计其数。(摘自《正说开朝十四帝》,新世界出版社2005年 5月版, http://www.nfcmag.com.cn/ws/ReadNews.asp?NewsID=3614A>)' v+ n2 o5 ], I, z: m4 ]7 r
* C- a5 |# f+ t& r
  特殊时期、特殊问题,采取特殊措施,制定紧急立法、实行严厉执法,不仅我国古已有之,现代法治国家也有先例。美国新奥尔良在飓风“卡特里娜”袭击之后。面对抢劫、斗殴、强暴发生在光天化日下,灾民自危。为迅速恢复秩序,路易斯安那州州长凯瑟琳·布兰科女士9月 1日要求美国军方派遣4万名军人前往新奥尔良市。300名来自阿肯色州的国民警卫队队员9月 2日率先驰援。他们受命可以在必要情况下开枪击毙猖狂抢劫、强奸的“恶棍”。(美军持枪进入“地狱”之城 遇到暴徒恶棍杀不赦2005年 09月 03日 07:28,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5-09/03/content_3434192.htmA>。) 事实上后来就有多名暴徒被当场击毙,而按正常情况下的法律,是否击毙要以“足以制害”为标准。可见特殊时期可以根据特殊法令实行特别标准。
% M1 Q3 W1 B( ^# ]: _/ b. C* x- f* [8 {4 H  |: a! m! Y
  我国现在的官煤之害,与美国“地狱城”的 “持枪行暴”在性质和后果上无异。就在最后通牒期间及其后的9月 15日至 10月 17日,全国就发生经查实的煤矿隐瞒事故5起,死亡22人。其中特大事故1起,死亡12人。(2005年10月27日《法制日报》)人民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而隐瞒者当然不是民众,而是各地官员。其原因就在于后面的参股分红,为不安全的生产充当“黑后台”、“保护伞”的党政干部。
' r" k4 L; v0 N( f
7 o! e$ o) f$ g" f  现在,四部委的特殊法规已经出台,缺乏的是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的严厉查处措施。对官煤严惩不贷、对已经过大限仍然没有彻底解决问题的地方负有直接或者间接责任渎职的官员,按党纪国法追究责任,才能体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宗旨,才能体现中央的权威、法律的权威。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2-22 16:01 , Processed in 0.081154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