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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报纸压弯了司法公正的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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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cbsbe 发表于 2009-3-27 14: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法院报》是一份办得很好的报纸,从她创刊,笔者就一直订阅。其中的“理论专版”、“法制前沿”、“法制时代”、“案例指导”、“正义周刊”等栏目办得有声有色,给笔者带来了许多启迪。对其中的重点文章,笔者不仅剪贴下来,还在电脑上作了目录备查。然而就是这样一份好报纸,却因发行方式有问题,不仅消融了她的成绩,还给人民法院的形象带了许多负面效应,几乎压弯了司法公正的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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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5 G2 G6 [* H  有关权力机关利用权力强制发行报刊的做法,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受到过广泛地批评,后来就消声匿迹,没有哪一家行政机关再去强制发行自己部门的报刊了。记不清从哪一年开始,至少也有五六年了吧,《人民法院报》却干起了“强制发行”的“勾当”。当然,笔者相信这决不是《人民法院报》的本意,她可能只是让各级地方人民法院做好“宣传”、“推介”工作,扩大发行量。但这种“宣传”、“推介”到了基层就变了味儿。一位行将退休的法官对笔者坦言:一份《人民法院报》270元,说是不准强行推销,不得利用案件向当事人征订,可下岗工人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到300元,又没有效益好的企业,每个法官又都分配了任务,你找他也找,各找各的关系,各寻各的路子,我上哪儿找订户去呀,人家凭什么花270元钱订一份与自己无关的报纸呢?我不找当事人订找谁订呀?这个法官说的是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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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u8 j& `% H  }' A3 L3 ]7 }' Z  于是,每年到了《人民法院报》发行时段,当事人不敢进法院,律师a>绕着法官走,生怕法官开了口,不订吧,你以后还要找人家办事儿;订吧,这几百块钱找谁出去?况且一家基层法院的法官往往一百多号人,每个法官推订5份,就是五百多份,你给这个法官订了,也就得给那个法官订,一家仅有三名律师a>的事务所竟一下订了十多份《人民法院报》,每天邮递员送来一大叠《人民法院报》,连动都没动就扔进了废纸堆,这倒便宜了收破烂的,每个月都能从这家律师a>事务所收回一大堆完好的废纸。看到这种情景,笔者就会想到:我们已经非常紧缺的林木被大批砍伐,然后制成纸浆,造成新闻纸,又送到报社,加上油墨印出报纸,邮递员费尽辛苦送到订户手中,订户看也没看就又作为废纸卖给收破烂的,又被送去化作纸浆。这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金钱,也破坏了我们珍贵的林木资源,令人痛心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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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更惨了,他一辈子可能就打这一次官司,不巧恰逢《人民法院报》发行,给法官送礼法官不要,请法官吃饭法官不去,可法官让你订几份报纸你总不能不订吧,不然影响了法官的情绪就麻烦了。再说,被告都订了,原告你敢不订?可这270元乘以2或剩以3的数字也不是个小数字。关键是人家订了没有用,法制宣传很有必要,可人家当事人各自的行当或专业知识更重要,人家在自己的专业知识还没学好的情况下,哪有时间看《人民法院报》?于是就出现了人家“黄金搭挡送朋友”,这厢“《人民法院报》送朋友”的情形。可朋友也未必看《人民法院报》,因为朋友是医生,天天忙的要命,连写医学论文的时间都挤不出来;因为朋友是教师,天天改作业备课写教案,连吃饭的功夫都挤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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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有了《人民法院报》做开路先锋,其他行政机关也都跟着效法,利用行政权力强行征订的歪风又死灰复燃。工商部门办的有工商报,公安机关办的有公安报、消防报,检察机关办的有检察报、税务部门办的有税务报,就连消协也有消费报,要订都得订,“一个都不能少”,不订也不行。你来办事吗?可以,先订一份报刊再说。去年笔者去外地一家检察机关办事,那位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非常客气地把笔者的事办完了,只是最后他说能否帮助订一份他们省院杂志。出于感激,笔者只好付了款,把杂志订给在当地的一个朋友。那位朋友是一个画家,天天忙着作画,他说他从来就没看过那份杂志。  # G( y2 j" i5 o# c) Z1 }

* {( k6 M6 _* B+ k. V$ B  我们的法官是坐堂审案的,可现在却不得不低三下四地求当事人帮忙订报。有些自尊心强的法官很难开口向当事人要钱订报,有个别法官在完不成征订任务时,甚至自己从微薄的工资中拿出几百块钱订一份实在没有必要再订的《人民法院报》,因为法院的每个庭室早就订了。也有些当事人不买法官的帐,坚决不愿订《人民法院报》。因为没有帮法官的“忙”,法官会不会在案件审理中因对该当事人有成见而影响公正判决倒不一定,但在当事人的心里肯定会多了这一份担忧。若遇上没有订报的当事人败诉,在当事人与法官之间引发更为激烈矛盾的情况还是很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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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7 v6 c4 D. K( A3 G7 c  笔者以为,《人民法院报》确实是一份好报纸,她不用“宣传”、“推介”,笔者也是必订的,可《人民法院报》并非每个人都需要,它的强制(或曰隐形强制)征订,不仅破坏了她自身的美好形象,引发了各有关行政机关利用行政权力强行征订自己部门或行业报刊之歪风,更重要的是导致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公信力和司法公正的怀疑。  , O% `8 r: d( E$ h

1 N; z3 e8 B0 R6 Z  《人民法院报》,你的不当发行,几乎压弯了司法公正的腰!咱千万不要再为那点儿绳头小利污染了咱们法制建设的大环境哟!  0 @! A+ x% [5 N  Y7 n0 P

3 R; l1 H. E! P) H% X9 G' I  (作者单位:安徽润天律师a>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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