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393|回复: 0

对电动自行车应该是“管”而不是“禁”

[复制链接]
RHpLUJKk 发表于 2009-3-28 17: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口警方加大力度禁行电动自行车,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今天下午,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在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未出台前,海口警方将根据海口市的有关规定,继续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中心城区行驶,违者将依法查处。这位负责人同时提醒市民,别盲目购买电动车,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12月1日《海南日报》)
/ Y+ |" ^: z; ~' ]2 W  h. ~  ~3 k# ?  电动自行一出现就受到广大群众的喜欢,因为它不仅轻便适用,而且美观大方,深受消费者的亲睐,就是这样一件公众认可、群众喜爱的出行代步工具却遭到了白眼,并被禁止出行。而禁止出行的理由也很简单,电动自行车容易带来交通堵塞、存在事故隐患和造成环境污染。
* c. }! x+ M7 K0 s  对于涉及到千家万居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公安交警部门提出这样的理由并不是出于专家之口,也不是经过反复论证得出的结论,更不没有举行听证来征求各方意见,而是公安交警管理部门作出的一项决定,对于这样的决定,不仅过于主观,而且近乎荒谬。
/ U4 }2 K* f8 L# U/ k" {  先来说电动自行车容易造成交通堵塞问题。造成交通堵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争道抢先造成的,也有管理不严造成的,而出现交通堵塞的情况多为机动车,因为机动车体积大,所占面积多,撤离也不那么容易,应该说机动车是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的主要方面。
6 b8 u2 n2 L8 G0 _' B1 H8 N$ I  其次是存在事故隐患问题。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存在事故隐患,就电动车自行车与机动车相比,事故的发生率相差很大,电动自行车即使出事故,不会出现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而机动车出事故的概率远比电动自行车多,而且后果相当严重,有人统计过电动自行车的事故率仅是机动车的1/10到1/7。由此可见,事故隐患重点存在于机动车,而不是电动自行车。
& M: f+ _# ~9 S0 P; f- k  再说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电动自行车不象机动车,它最大的特点是不燃烧汽油,因而也就不会出现排放尾气的问题,同时电动自行车没有噪声,只要对报废的电瓶作妥善处理,是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而机动车只要一发动就排放尾气,就使空气受到污染,应该说机动车的污染大于电动自行车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_' }1 p6 h% ~( d3 D5 `$ i
  从科技发展的情况看,一些先进的国家为了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已经在研究电瓶机动车,有的还在研究太阳能机动车,这些应该说是人类发展的一种趋势。作为公安交警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社会的需要,积极应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拿出行之有效的管理的办法,而不是对电动自行车下禁令,因为这种禁令只是一种消极的管理方法,是从管理者自己的利益考虑,而没有考虑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因此,对电动自行车应该是“管”而不是“禁”,才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 $ J7 V2 x- h" L5 W" ^

9 q& Z, W8 J0 i8 F+ N0 l2 j  新闻链接:http://hnrb.hinews.cn/php/20051201/87639.phpA>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2-22 22:30 , Processed in 0.077265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