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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蓟县新生儿死亡事件:五名责任人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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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sfnhh 发表于 2009-3-30 10: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津蓟县妇幼保健院院内感染致5名患儿死亡事件29日有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蓟县有关部门免去王新蓟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撤消其蓟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撤消王连江蓟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蓟县卫生学校副校长、党支部委员职务;免去卢钱蓟县妇幼保健院医务科主任、贾立颖该院新生儿科主任、张建凤该院新生儿科护士长职务。

蓟县妇幼保健院发生院内感染后,国家卫生部和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派出卫生部专家组和天津市专家组赶赴该院,做出了立即停止收治产妇和患儿的决定,全力救治住院患儿,逐一跟踪排查出院新生儿,迅速有效控制该院院内感染。蓟县县委、县政府切实做好稳定工作,及时落实死亡患儿补偿措施。

卫生部调查的初步结果认为,这一严重新生儿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是由于新生儿室管理混乱并存在重大医疗缺陷。专家组调查,蓟县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病区布局及工作流程完全不符合环境卫生学和感染控制的要求,不能保证手术安全。

目前,天津卫生系统正在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的要求,认真开展大排查,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和进行整改,消除医疗安全隐患,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记者陈杰、
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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