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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西“选举血案”的深度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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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qiqpk 发表于 2009-3-30 10: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选举只是民主的一小部分,权威力量的支持保障与做实民主内涵都不可或缺
辽宁省北镇市赵营子村农民李东辉虽当选村委会主任,却因曾送两瓶酒和一个菠萝被举报“贿选”,始终无法任职。一怒之下他将举报人一家5口全部杀害,制造了辽西地区近十年来最恶性的血案。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查发现,选举中,上级党委、政府部门没能负起监督指导责任,甚至“和稀泥”,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矛盾;而在一些基层选举中,民主不到位,利益太集中,也频频引发“选举暴力”。

  “候选人”杀害举报者一家五口
今年1月15日,辽宁省锦州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5口灭门惨案一审宣判,凶犯李东辉残忍地杀害了同村表姐夫叶春祥一家,被判处死刑。惨死的一家人,是叶春祥、叶的妻子戴丽红、母亲张桂琴、女儿叶超以及儿子叶振。

李东辉今年41岁,一直住在北镇市广宁乡赵营子村。2007年4月20日,该村举行村委会主任选举,实际参选人数为560人,李东辉获得307票,另一位候选人获得215票,作废38票。

按规定,李东辉当选。就在他准备上任时,叶春祥多次向乡党委举报,称“李东辉在选举前送两瓶酒和一个菠萝”,构成贿选。这使李东辉没能任职,产生伺机报复杀死叶春祥的念头。

2008年8月25日晚上8点多,李东辉见叶春祥在本村老秦家商店内与他人玩扑克,遂回家取来一把尖刀和一把三棱刮刀,乘叶春祥不备持尖刀多次猛刺其头面部、颈部等处。将叶春祥杀死后,李东辉又在叶春祥家、小商店等处,先后将叶的妻子、母亲、女儿、儿子杀死。

本刊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叶春祥的妻子戴丽红常年有病,身体非常虚弱;叶春祥80岁的母亲张桂琴,发现儿媳被扎时上前劝阻被杀死。叶春祥的两个孩子,女儿叶超即将重点大学毕业,准备报考公务员,原打算案发次日返回大连的学校。年仅15岁的儿子叶振本有机会逃生,家中四人毙命后邻居们劝他快躲起来,可他想不到作为“舅舅”的李东辉能下狠手,最后被石头砸死,场面悲惨。

连夺五条人命后,李东辉连夜逃往相邻的义县。8月26日向警方投案自首。法院认为,李东辉蓄意报复杀人,致五人死亡,其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锦州中院一审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的叶春祥亲属经济损失1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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