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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被打 摄像机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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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雅 发表于 2009-4-1 19:4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3月31日)12时许,重庆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被施工方强加阻挠,发生肢体接触,记者受伤,摄像机被损坏。
当事的重庆电视台“天天630”栏目记者马珂、郑维介绍说,电视台接到群众反映,石坪桥加油站外正在施工的人行天桥设置不合理,来往车辆无法看见红绿灯,人车争道十分危险,隐患很大。两名记者前往采访,发现由于天桥高度和红绿灯高度相当,前行车辆在远处很难看到红绿灯;天桥已基本成型,正在后期安装,工人焊接时未采取遮挡措施,天桥上不时有火花和焊渣掉落。

采访结束后,记者准备返回,这时突然出现3个年轻人,一来就冲着记者吼道,“你们在拍啥子,是哪个单位的?”记者明确告知其记者身份,对方要求记者出示证件,记者也要求对方出示工作证,争执中,对方有人来抢摄像机,郑维死死抱住摄像机,被对方抓住头发后推倒在地,并拖行两三米,致使郑维的颈部、手臂等多处皮外伤,衬衣钮扣处被撕裂,价值数万元的索尼摄像机被砸坏;另有人掴了马珂耳光。

经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生初步诊断,一名记者面部和腰腿部受伤,经X光检查后报告为“股骨间隙异常,左侧髋关节不匀称变窄,需要进一步检查”;另一名记者头部、背部、双膝多处软组织挫伤,头部CT暂未发现异常。主治医生表示,由于颅脑伤引发的内出血可能会在一到两个月后才会完全表现出来,让他留院观察。

记者获悉,当事另一方是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项目部,该公司系重庆市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企业。
建工集团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安监总局、建设部有安全生产的明文规定,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域。这意味着,出于安全因素的考虑,如果没有施工人员的带领、未戴安全帽等安全设备,记者不得进入施工区域采访。本次事件中,记者事前未与施工方取得联系,是否出具记者证也尚存疑问,由此发生的纠纷,属于误会。公司高度重视此事,“该赔礼道歉就赔礼道歉,损坏的设备如果属于公司方的责任,该赔就赔,没有二话”。

当事记者则表示,该天桥横跨人行道,任何行人必须从桥下通行,记者是在人行道上采访行人、车主和义务交通员,“进入施工区域”的说法纯属子虚乌有。
昨天(3月31日)下午,重庆市建工集团市政交通公司一名领导已与重庆电视台沟通,表达了四点正式意见:公司领导和当事人向受伤记者赔礼道歉;赔偿记者相关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及损坏设备;尊重公安机关对此事的处理;公司将严格处理事件责任人,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重庆广电集团(总台)。

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重庆市最大的建筑企业集团,下辖全资、控股企业23个,总资产82亿元,年生产(施工)能力200亿元。以关注民生问题为主要特色的“天天630”栏目是最受重庆民众欢迎的电视新闻栏目之一。(记者田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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