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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检察院反贪“组阁制”铸就反腐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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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feng 发表于 2009-4-8 09: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浙江频道4月8日电(记者方列) 在日前举行的第三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暨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以最高票当选"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
义乌是浙江省刑事案件发案最多的县级市之一。2002年以来,该院共办理了各类提请批捕案件6940件10087人,案件数连续四年位居全省各基
层检察院首位。2008年,负责侦查监督和公诉的检察官人均办案分别达到192件和120件。尽管如此,他们还是达到了无错捕案件、无判决无罪案件、无超期羁押案件的"三无"目标。更令人称道的是该院在反贪干警人员短缺的情况下,打破原先单一的反贪侦查架构,推行主审"组阁制"办案模式。通过有效整合内部资源,贪腐案件的侦破能力大大提高,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反贪侦查机动大队有效提升反腐能力
2008年9月28日上午,义乌市稠城街道三百多名群众敲锣打鼓来到义乌市检察院,对该院立案侦查陈众才、丁红月、陈豪同、陈湘文等4人贪污受贿案表示衷心感谢。陈众才等四人均为义乌市稠城街道民主股份经济社董事会成员,在旧城改造中,该四人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市政府巨额拆迁补偿款进行私分,并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收受贿赂,数额巨大。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逮捕。
义乌市检察院控申科科长朱海平是此案的主审检察官,这名不在反贪岗位上的检察官短短半年时间内参与了8起贪污腐败案的立案查处,并成功揪出了多起案件的主角。
义乌检察院仅有13名从事反贪工作的干警,2008年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却多达25起,义乌市检察院检察长翁跃强认为,义乌检察机关贪腐案件的侦破能力的飞速提高,得益于该院成立机动侦查大队,解决了工作瓶颈。
"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逼得我们必须改革",翁跃强说。近年来,随着义乌市经济迅速发展,刑事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更多的办案力量放在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与之相对应,只有13名干警的反贪局办案力量显得相对薄弱。加上一些侦查骨干因换岗提拔而流失,反贪队伍整体上办案经验积累不足。
"缺警力就要想办法向别的地方要警力,怎么要?我们想到了在全院范围内打破部门格局,组建一支职务犯罪侦查机动大队。"义乌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金智法说。
2007年初,经过严格筛选,40多名干警成了侦查机动大队的队员,大队长则由翁跃强检察长亲自担任。翁跃强介绍,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特点是平时排摸线索时相对比较空,一旦正式上案后,就人手不够。"所以,我们要求机动大队的队员平时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一旦上案后其手头工作由所在部门统一协调,队员无条件服从侦查工作的统一调配。
  推行"组阁制"办案模式 优化力量组合
侦查机动大队成立后,如何统一协调运作才能让这支队伍充满战斗力成了当务之急。在这种背景下,"组阁制"运作模式应运而生。
2008年8月22日,中国义乌国际商贸城建设领导小组原副组长兼指挥部总指挥杨延虎涉嫌受贿、贪污315万余元一案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至此,中国义乌国际商贸城建设指挥部涉及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和拆迁办主任、工程科科长、土地确权科科长系列腐败串窝案的6名被告人均已被送上法庭。该6人在国际商贸城建设过程中受贿并滥用职权谋取私利800万元、造成国家直接损失达6000余万。
这起当地多年未见的贪腐串案,竟是由义乌检察院一名退居二线的反贪局主审检察官何冬生以"组阁"的形式拉上3名现职副科长,以师傅的身份带着早已出师的徒弟一举破获的。
所谓"组阁",即每办理一个案件,确定一名办案能力较强,经验较为丰富的干警主办,由其在侦查机动大队内自主挑选人员组成办案小组,负责案件的办理。该办案小组的4名干警分别来自不同部门,除了主审检察官何冬生是义乌市检察院反贪局退居二线的干部以外,其余3人均不是反贪局的干警,他们分别是义乌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杨均琪、公诉科副科长王陆阅和公诉科主诉检察官黄惠芳,3人既是何冬生的徒弟,又是现职领导。接到侦办此案的任务后,何冬生毫不犹豫地挑中了这3位徒弟,"组阁"成一个临时办案小组。由于彼此熟悉,配合默契,何冬生这个侦查小组很快逮准该串窝案源头并深挖细查,突破了多起案件。
"以前办案都是反贪局几个人'拉郎配'式的组合,一来人手紧,能力参差不齐;二来多种因素影响配合默契程度,给办案带来困难。成立侦查机动大队,实行'组阁制'后,我们主审人的办案自主权得到扩大,小组成员间工作配合默契,大家的办案责任心、积极性和效率大大提高。"主审检察官何冬生深有感触。
在"组阁制"模式的支撑下,由来自各个职能部门干警临时组建的一个个"草台班子"发挥了强有力的战斗力。
实现检务一体化 全面培养队伍素质
侦查机动大队不仅有效解决了义乌检察院自侦部门办案力量相对薄弱、办案经验积累不足的问题,还为各部门干警相互交流和促进提供了平台。一方面办案小组中刑检部门干警加入,能有效引导侦查人员提高证据意识,从而保证自侦案件质量;另一方面,参与自侦案件办理也使刑检部门干警树立了侦查意识,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更加关注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抽调年轻干警参与办理自侦案件,为自侦部门培养后备人才,防止人才断档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我国基层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人才力量缺乏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刘建国副检察长分析了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一是全国至今还没有一个院校专门培养职务犯罪侦查人才,全靠检察机关自身培养和积累建立侦查人才队伍。如此,培养一个成熟的人才至少需要七八年时间,周期较长;二是侦查人才由于受到提拔瓶颈的限制,不可避免地面临人才流失。反贪局相关职务岗位少,很多干警在反贪岗位上工作多年并做出突出成绩后,无法提职,这些人中很多将面临换岗提拔。这使得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出现波浪式的起伏状态。
"按照常规,年青人想要熟悉本职工作以外的检察业务需要等到下一届单位双向选择以后,一般需要3年时间,但参加院侦查机动大队,让我在从事公诉工作的同时熟悉了反贪工作。和来自不同科室的前辈一起参与办案,让我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办案经验,同时也给了我一个充分认识和发挥自身才华的机会。现在我已经由一名侦查机动大队队员变为反贪局正式干警了。"义乌检察院年青干警杨青松颇有体会。
"义乌市检察院反贪机动大队和'组阁'运作模式是实现检察、侦查一体化的成功范本。"浙江省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认为,在目前无法大幅增加反贪干警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惟有打破原先单一的反贪侦查架构,整合内部有效资源,变单兵作战的小侦查格局为全院一体化的大侦查格局。这样做,不但能优化资源配置,还培养了青年干警一岗多职、一职多能的作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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