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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深入贯彻落五个严禁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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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speed 发表于 2009-4-10 17: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五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插手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人事安排和案件查办,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二、严禁近亲属在分管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三、严禁出差、开展公务活动由企事业单位、个人接待,或者接受下级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安排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四、严禁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五、严禁违规相互请托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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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深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

日前,公安部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委切实把贯彻落实《
五个严禁
》作为当前加强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部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提高执行《五个严禁》的自觉性;要把《五个严禁》作为每年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查摆问题,认认真真地落实整改;要把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纳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针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完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领导干部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发生。

通知强调,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在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的同时,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纪律,努力带出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公安队伍。各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五个严禁》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开展对举报民警违法违纪信访件的集中清理专项工作为契机,对反映情况可信度高、可查性较大的信访举报件,认真核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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