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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村霸支书”受审 长期以“土皇帝”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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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snutr 发表于 2009-4-14 17: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1日,由(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以白城“村霸支书”——白城林海镇交通村书记郭云智为首的涉黑团伙犯罪一案,开始在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昔日光环
“村霸支书”曾是全国劳模
据介绍,郭云智今年61岁,原是白城市洮北区林海镇交通村书记、白城市林海镇副镇长、副书记。此人曾连续多年被评为白城市优秀共产党员,两次被评为全区十佳村党支部书记,是省、市、区人大代表,2005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后来,因涉嫌故意伤害,于2008年2月23日被松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盗伐林木罪,经松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08年3月8日由松原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多项恶行
组织团伙称霸一方
经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郭云智任白城市洮北区林海镇交通村书记期间,长期以“土皇帝”自居,并以其家族人员及亲信组成交通村村委会,逐渐形成以村委会为依托,以郭云智为组织、领导者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对参与该组织犯罪活动的成员,郭云智给予发放工资、物质奖励或劳动模范、先进党员等称号,其犯罪组织成员对郭云智唯命是从。
郭云智肆意指使犯罪组织其他成员故意伤害公民,造成4人受伤;指使他人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作案两起,且造成1人轻伤;伙同他人非法持有具有杀伤力的枪支一支;指使他人随意殴打村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指使他人窃取公民合法财产16起,赃物总价值约合人民币59000余元;指使他人擅自砍伐公私合法所有林木6起,合计21.67立方米;为掩盖涉案书证,指使他人故意销毁该村会计账簿;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作案4起,赃款合计人民币39.25万元;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
法网恢恢
数罪并举 追究刑事责任
宁江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犯罪组织依仗其人多势众,无视国家法律,对抗国家机关,有组织、有预谋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检察院根据有关法规,分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盗窃、抢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职务侵占罪;盗伐林木罪等罪名提起公诉,追究该组织人员刑事责任。
据了解,目前,此案仍在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审理。 (刘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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