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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年“民告官”案行政机关败诉率达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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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tgirls 发表于 2009-5-2 00: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告官”之诉的胜败是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晴雨表”。近20年来,上海“民告官”案行政机关败诉率持续回落,从10年前23.2%最高峰降到10%以下,2008年更降至6.7%,过去20年总败诉率为12.5%,处于较低水平。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败诉率走低的同时,上诉率和申诉率却大幅上升。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9日通报,行政诉讼法颁布20年来,上海“民告官”案件累计超过2万件,其中房地、公安、社保、规划、工商五大行政管理领域的案件占了败诉案件的九成。而被判败诉的行政行为75%是因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还有10%是没有履行职责。
上海高院副院长张海棠说,行政机关的败诉率虽然下降,但此类案件上诉率和申诉率却都呈上升趋势,这说明法院的审判工作还需更好地满足群众需要。
“部分原因在于法院收案范围有限,群众的一些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通常情况下,法院只能对行政处罚显失公平的行为进行变更,而无法对某些合法不合理的行为进行变更。”张海棠坦言。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上海市高院探索了一套行政案件协调化解方法,尽量让原告得以实现其正当利益。“一些行政行为虽合法但不合理,或当事人存在实际困难的民生类行政案件,法院也积极探索‘当事人案外自行和解’机制加以解决。”张海棠说。
张海棠透露,20年间,上海法院共化解了近1/3的行政案件(6800余件),原告通过协调和解等方式最终实现其正当诉求利益的比例在35%以上。
近年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推动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工作,倡导与鼓励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越来越多的行政机关也对行政诉讼表示尊重和认同,出庭应诉率逐年增加。2008年上海行政审判案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共145件次,部分基层法院行政领导出庭应诉案件的比例达到近50%。(刘丹 罗争光)

综述:上海行政诉讼“官民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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