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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成了洗车场 昔日战犯审判庭今朝摆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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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gfgfw 发表于 2009-5-10 21: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律文化:昔日遗产今安在6 g; l, H" d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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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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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9日,是我国的第二个文化遗产保护日。今年文化遗产日的主题是“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a>”。/ p; m% X4 D0 }" {6 @

. _4 m& R6 s7 M) @  S# c2 ~  值得欣喜的是,如今各地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大都引起了高度重视。但和国外一些专家对于法律文化遗产的态度相比,目前我国对于法律领域的一些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未引起足够重视。记者的调查也表明了这一点。& L" F$ E! D+ r7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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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领域文化遗产包括看得见的物质性的遗产和看不见的非物质性的遗产。但不管是哪种,都是法律进程的见证,对于我们了解法律传承和文化变革具有重要意义。; E7 A; E9 w% }9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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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决定从当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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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6月9日,是我国“文化遗产日”的第二个年头,随着对这一特定日子的宣传和认识,人们对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应该进一步加深了,一些本来被人们淡化甚至忘却的文化遗产也应该被重视和重新凸显出其重要的历史地位,然而,记者在采访了南京的两家有关法律文化遗产后,却产生了一些遗憾和担忧。$ \; t. G5 M' {. i1 L! r5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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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成了“洗车场”: C# @1 d1 @' T( ?$ X& U

5 Z, N4 Z; c) U# o% H2 }& ?  6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南京中山北路101号的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旧址,这座建筑始建于一九三二年七月,建成于一九三三年五月,建筑面积共九千六百多平方米。由当时的著名建筑师过养默设计,其大院门呈拱形,原大门两侧各有一道“山”字墙。主楼是三层钢筋混凝土构架,外观线条明快,无论正视还是俯视,均呈“山”字形,寓意执法如山。建筑为西方现代风格,共有房间二百七十六间,突出实用、美观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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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看到,在101号大院的门口,迎门放着一个冰柜,一进大院,在一形似莲花的已经干涸的喷水池边,一个写有“洗车”两个大字的破旧的牌子分外醒目。门卫告诉记者,这里就是原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旧址,以前这里大多是一些厅级单位的办公场所,现在这些单位差不多都搬走了,房屋都出租出去了,已经基本上是个大杂院。记者问,这里目前一共驻有多少单位,门卫说具体多少他也说不清。0 E7 o: G  L! O$ V0 \7 h  Y3 L'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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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旧址的办公区内,记者看到办公场所的墙脚已经印出很深的霉迹,墙面也显得污浊。而在大院的右边,一个简易棚子搭就的洗车场使得整个大院显得凌乱肮脏,极不协调。% I$ E4 o5 n- n" _: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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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这处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南京市文化局宣教处余处长这样告诉记者,早在2000年曾经对其有过一次维修,且在楼上加了个顶层。现在,只要是使用单位正常使用,根据文物法要求,他们也不好进行干预,总不能把所有单位都迁出吧,因为像这样的文物南京太多了,比如现在的市政府、南大、南师大的一些老建筑,都是国宝级的文物,目前,只有当这些建筑出现重大险情,或者需要重新装修及拆迁时,才需要文保部门的审批和干预。0 a- G. S: V4 F*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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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记者问在该院内开设洗车场是否合适时,余处长回答,只要不对这个文保单位产生危险性就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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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O& X  V5 x$ c6 ~  然而,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九条中分明看到“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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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记者提出是否可以腾出一两间房间用于对文化遗产历史沿革的资料展览,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一文物和它的历史作用时,余处长认为似乎意义不大。" Q: E$ i2 |& g4 o-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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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5 R; V! G7 N& a7 B$ _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中山东路307号的钟山宾馆黄埔厅礼堂。这里因审判侵华日军战犯而赫赫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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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钟山宾馆正中位置,有三幢古色古香、坐北朝南的巨大宫殿。这组建筑就是国民时期国民党励志社总部的所在地。其中,黄埔厅礼堂在1947年2月成为当时中国政府审判战犯军事法庭。) ?- L* G( ], m. u! C; m3 N# n

8 B* \: G5 j: R" G3 M2 g& l4 {  据介绍,励志社是由当时刚从海外学成归来的年轻建筑师杨廷宝、范文照等设计的。这里曾经发生过多起重大历史事件,如1935年10月,在大礼堂举行了南京历史上的第一次集体婚礼;1941年9月,汪精卫的伪国民政府在此成立了培训傀儡汉奸的军校基地。当然,最浓重的一笔莫过于1947年2月,大礼堂设立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专门审讯侵华日军战犯。当时,南京大屠杀的元凶谷寿夫、残忍杀害300多个中国人的战犯田中军吉、在紫金山下进行杀人比赛的向井敏明和野田岩、侵华日军第23军司令官酒井隆、侵华日军华南派遣军司令官田中久一等都在此受审,并被判处极刑。  ^9 |0 Z. z% R, m

  E9 I& o3 `4 N! s: [  可以说,黄埔厅礼堂是见证抗日伟大胜利和中国人扬眉吐气的地方。2005年,在审判战犯日的8月15日,黄埔厅礼堂曾对外免费开放,并仿照当年军事法庭的布置,依据原样摆设桌椅板凳,并依次以“野蛮的侵略、惊人的暴行、英勇的抗击、正义的审判以及结束语”等6个部分展出了一些珍贵的老照片和历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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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听说记者想看看黄埔厅的有关历史资料和老照片时,门卫窦先生告诉记者,现在黄埔厅内没有这些东西,它平时只是作为开会的礼堂和宴会的餐厅在使用着,今晚就将有一个婚礼在这里举行。他告诉记者,他在这里工作30多年了,只有2005年在审判日军战犯的审判日8月15日,在黄埔厅礼堂展出了一次审判日军战犯的照片及资料,至于今年6月9日的文化遗产日,他说肯定没有搞什么活动,也没有游客来参观。3 {' P. u9 J9 Y$ ^8 f

' ~" G0 k% g1 V. `  记者来到位于励志社左边的黄埔厅,只见偌大的大厅内摆满了餐桌,有婚庆公司的人员在布置婚宴现场,大厅内灯火辉煌,显得喜气洋洋,丝毫没有了当时作为军事法庭的庄严肃穆。记者问一位婚庆公司的工作人员,是否知道这个大厅的历史,他说不太清楚,不过,选择在这里举行婚宴,应该是气派和上档次、有规模的。; c0 g) q3 _' f3 K8 B7 X"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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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N2 x* Y0 N4 S$ I: m# C  钟山宾馆集团公司企划部的文化主管张先生告诉记者,2005年,由于是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在全国都有一些大的纪念活动,应对这一大的形势,他们在8月15日搞了一个展出,今年由于宾馆要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内部改造,所以,目前为止还没有对外开放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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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3 H! P4 I0 R; j6 n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由于黄埔厅的历史意义重大,有关方面曾经有意通过场地置换的方式,在抗战胜利审判日军战犯原址拟建审判日本战犯纪念馆(暂定名),对社会永久性开放。据张先生介绍,钟山宾馆曾经拿出了一个审判日本战犯纪念馆(暂定名)的总体规划草案,初步设想是首先利用每年8月15日左右抗战胜利审判日军战犯场所对外开放机会,加强宣传。其次,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通过场地置换的方式,先将钟山宾馆大礼堂恢复为抗战胜利审判日军战犯原址,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社会永久性开放,由钟山宾馆集团公司代管。第三,条件成熟时,将钟山宾馆2号、3号楼一并划出,成立较为完整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场所。省有关部门对这一想法进行肯定,但是也提到一些困难。例如仅场地置换费用一项,粗略估算大约在6000万元左右。还有,由于大礼堂是老建筑,没有消防喷淋设施,又是江苏省重点保护建筑,从安全角度考虑,需要解决防火安全和建筑安全等比较突出的问题。因此,目前该方案还没有通过。张先生告诉记者:若将黄埔厅建成纪念馆并且永久开放,还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 R$ ?7 `! N* D, A) d"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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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由于钟山宾馆属于企业性质,而该厅的使用率又非常高,因此,在对该厅没有太大的变化和影响的情况下,该厅仍被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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