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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近来先后刊发了《我的噩梦从玉兰油开始A>》和《白领孕妇:玉兰油让我吃尽苦头》的报道,在消费者中产生了很大的反响,也引起了宝洁公司的重视。2007年12月23日,宝洁公司与许玲签订了和解协议,赔偿许玲18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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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O! G9 d9 M' f% `! Q1 a5 |% ^7 i+ m. R 许玲告诉《法制周报》记者,2007年12月21日下午,广州宝洁公司消费者处理中心通过电话联系了她,并询问她有什么赔偿要求。许玲表示,“使用玉兰油让我皮肤过敏,导致我无法正常上班。我只想让宝洁公司赔偿我遭受的经济损失。”宝洁公司答应了许玲的要求,让她去绍兴市国商大厦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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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 X6 c5 D& t! { 许玲在经过两天考虑后,于2007年12月23日晚在国商大厦与宝洁公司的代表阮婷芳签订了和解协议。协议内容为:“感谢许玲就使用玉兰油产品一事与我公司联系,经与您的友好协商,现同意退款130元,邮费及其他计1700元,共计1830元。宝洁公司收到此协议后,在十个工作日之内付款。”许玲同时透露,据宝洁公司负责人称,这里所写的“其他”,指的是“许玲的误工费1680元,共28天,每天以底薪60元计算。”5 L7 O8 b. _ T& T4 n; y( a4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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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名消费者戴菲告诉《法制周报》记者,“鉴定费用至今还是没有交。”与此同时,更多的网友表示对戴菲的支持,有读者提出“愿意捐助戴菲”,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戴菲感动地说,“非常感谢读者与网友的声援,我目前虽然比较艰难,但暂时不需要捐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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