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369|回复: 0

一个流浪汉和四万亿人民币的前世今生

[复制链接]
citywen 发表于 2009-6-17 11: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以为他死了。
4 T) }$ a( o. J
, U# `0 U- {; M
" S; S8 m" N( l( a1 |" c  他就躬着身体睡在我们大院通向马路的过道里,光着的屁股露在外面,像一只鸵鸟一样把头钻进很难说的被子或是棉衣的一堆破棉絮里。围观的人群中有人告诉我,这已是第三天了,不知他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还有人说,是前几天一辆外地车开到我们这个城市边沿,将一批流浪汉抛弃在这里,他只是其中的一个。
9 n! O4 I( X9 L9 x3 M1 t4 g- g/ d8 b! o

0 g1 a/ z. d' m+ z3 D  这是一个滴水成冰的日子,离春节还有几天的光景,刚放下旅行箱,我就打电话给派出所,请他们来看看这个人是死还是活。7 [! U4 @! r. u. c" L( E1 k
8 R7 f* ^" x+ j# U  l2 p! v  w: v

( m! Y% K( t- F* [" |" w2 r  派出所很快来人了,警察居然把他叫了起来,他几乎是裸着下半身跟着警察上了车。从他的表情和行为上看,显然是个智障者。/ Z1 |$ \' O3 ^; c9 z* ~7 q

$ W% d5 ?* X* u$ I3 K3 Y1 Z2 k2 \! [
  我找来清洁工把流浪汉拉在过道里的屎尿清除了一下,大院内又恢复了往日的安宁。
# w/ W# g* L: G: @5 a5 g% A
; p! o' E; w4 \' H; q" x6 O7 V: [; Z$ b; R
  谁知,第二天早上,那个流浪汉又出现在过道里。他还在同一位置睡着,身上好象多了一条棉裤,身边依然留下他撒的尿和拉的屎。
- N7 J/ P7 E6 z
; ]2 x4 |3 H$ F5 I/ }% v6 z- S+ s* o' G
  我立即再次拨打派出所电话。派出所回答,经过审查,这个人不是犯罪嫌疑人,也没有犯罪倾向,是典型的流浪乞讨人员,属于民政局管。我又找到民政局,民政局答复马上派人来处理。
1 i1 \& c4 I) r5 [- J, h- f" A6 |' S1 w7 O
3 N, n. q* r% q5 C' P
  半个小时后,流浪汉又被民政局的人请走了。并且第二天,流浪汉没有再出现。我心里好一阵感动,毕竟我们的社会还是有些温暖的。
1 g1 Y0 n4 s  k1 p2 U0 ?& L$ g. {
7 r/ s- a; M2 u
% }8 X) ?+ }$ b: P% r2 L8 S  然而,第三天早上,我听到一个从过道里跑出来的女孩儿的惊叫,说这里有一个死人。我急忙跑过去看看,原来又是那个流浪汉,他又回到了他的“领地”。
/ R' C+ P8 |) U. h: Q
0 i, e; g# u, m+ z' {0 E- g
1 E) ]; D) j% ]4 Y9 j1 m7 {7 g  这会儿我有些急了,你们民政局是干什么吃的,一个流浪汉都管不了!接我电话的是民政局局长,他在电话里解释说: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县级城市应当设立救助站的,可我们县里没钱,没有救助站。象这种流浪汉,他们只能花钱租一家旅店,每天付50元,让他们住下。他身上的棉衣和棉鞋就是民政局给的。可旅店收了钱,也未必能看管住流浪人员,他们有胳膊有腿,说走就走,他们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 z: u) J& y! D9 v3 _3 Q5 B* C0 Q7 N# _. [  a, U1 {  g7 L% ^

3 q  a: d  Y0 u  这也是实情,听了民政局长的解释,我也无话可说了。可一个活人,总不能眼看着被冻死在这里吧?我不知道我是在问天,还是在问自己。4 l! q+ U% V- ]7 G" ~* L2 A

2 L" v0 @. x0 d% J9 |; I, M' Z
6 J% F# |5 z, g7 _" ]  尽管我也曾自诩有着一颗悲悯之心,可要把这个智障的流浪汉领到自己家中供养着,我确实做不到。我不知道自己的“悲悯”中含有多少虚假的成份,只感叹要做一个善良的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所能做的就是每天在他身边悄悄放下一个馒头。可他总在上午10点钟就不知去向,晚上什么时间回来也不清楚,只在每天早晨上班的时候才能看到他躬着身子睡在他的“老地方”。5 [& h7 h: V: u; A

& w  }' m/ y: w3 I+ _/ G; {6 L/ q5 p" u& H6 O
  明天就是年三十了,我想如果他还在这儿的话,我在夜里等他回来给他送一条旧棉被,尽管他已经有了一条棉被并且他也经常不知道往自己身上盖。
. f9 E' F5 S0 e% m
' e; [/ q! f& p. m
, m5 L( j* ?1 N  y0 r- C  可是,到了年三十那天,流浪汉却不见了。从那天起,他再也没出现过。也许他的家人找到了他,把他领了回去;也许他觉得这儿已不适合他“居住”了,他又给自己找了一处新的“领地”;也许他已在白天流浪的时候,冻死在某个街头……7 ]. X" c. d, m' y7 `

6 o3 w, l# u0 i0 ^" R0 y$ Z
$ N  b+ N/ y0 w' ~3 ?( v& M3 j  这是2008年春节前发生的故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一直对这件事放不下来,因为我知道我们国家每年都有千千万万个这样的流浪汉在流浪,他们每个人都曾经或依然是某些人一生的至爱,他们的行踪也牵动着他们每个亲人的心。7 t: C; r# A7 \1 Z. o, l

. T! m/ R$ V" g3 d4 h: q5 F0 P3 j' ~5 O4 ]; H8 L' h, {
  随着美国雷曼银行的破产,金融危机波及了全世界,中央为了救市拿出了四万亿人民币来“拉动内需”。我以为,这个内需当中,为每个县建一座救助站才是最大的“内需”。昨天,我打听了一下,县里的救助站依然无“戏”。; x* M7 O9 |( m7 T2 _$ i
2 o* d1 r, E+ o! u; G7 _2 `

; C. H7 c2 L; A9 L& N$ ^: [  四万亿都弄到那里去了?有人说至少有三分之一进了官员们的口袋,然后变成了银行存款或现金码在某些私人住宅里。因为为了这四万亿,每个省里都在向中央申报“项目”,那个“项目”该上,哪个“项目”不该上,完全是某些人一句话(尽管这四万亿都是纳税人的钱,可纳税人对这四万亿如何花并没有太多的发言权)。在这种情况下,上下“打点”就是不可避免的事。对此,我将信将疑。前些日子去北京出差,有人告诉我,春节前北京的宾馆、酒店入住率特高,都是各省市去北京送礼的。事实上各省的省会城市也是这样,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会尽可能地选择不出差,因为住宿太难了。那天在北京的一家五星级酒店里,我看到服务生用推车为客人推送着包装十分精美的地方土特产,随行的客人们还在扮着手指算计着还有某个部门和某个领导那儿没去,计划在下午或晚上去……
5 U3 t/ {0 `& C1 w% r8 G" o" P! X3 L  b& T9 Q3 C$ [6 b0 Y5 J6 ]

# ]. e0 ?" H# [' P6 b0 {  其实,我也很关心这四万亿“救市”资金的来源和去向,只是我觉得全国有那么多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轮不着我来关心。遗憾的是至今我也没看到或听到有某个人民代表,代表人民对这四万亿人民币的“前世今生”讨个说法儿;也没看到或听说某个政协委员提出对这四万亿人民币如何使用进行“政治协商”,因为他们都懂得“帮忙不添乱”的含义。倒是一个不知轻重的上海律师a>严义明在2009年元月7日“拉着行李箱”赶到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向工作人员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他们公开四万亿“救市”资金的来源去向。
0 b8 B/ f. l2 H) g5 Y  s4 H( G* h2 F$ \$ I" `

/ [' w% J' T/ O- a  我不是经济学家,不懂经济,仅仅以一个老百姓的眼光来看,我认为我们最大的内需是要建立更多的救助站,不要再让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四处流浪;我们应该加大对教育和对贫困学生助学金的投入,让那些家庭困难的学生们不再为10元钱的药费而用红领巾上吊自杀……
4 x. T! {( k5 @  u
" a) p) p* U$ J9 A. J# g/ T% V; z; Y6 p
1 w& `; I, ~; c7 ]- G  可我也知道,这四万亿资金大多是给官员们建造形象工程的,它们是高楼大厦,是人造景点,是广场寺庙,是高速公路和铁路。有了这四万亿,官员们腰包里也硬郎了,说话更霸气了,造价几千万元的高楼他们可以不负责任地建起来,更可以毫不痛心地炸掉。但无论建或是拆,建筑承包商们都是要付出回扣和代价的。+ S$ ?! f* S/ N% d
. w5 ~' q# u2 a: F# _

  I0 `' a0 g: l0 n& [5 e; q  K  他们就是这样“折腾”纳税人的血汗钱,尽管中央也有所察觉,甚至还出台了相关规定来监督这四万亿的使用。但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并且“有说话权”的人不说话,因为他们也是这四万亿“救市”资金的既得利益者。而“没有说话权”的要想说话,因为他们不想枉担“国家主人”这个虚名,尽管他想说的话也没人听。& e$ H4 s3 l% s. m
9 P4 z! z# x- N% b9 s3 l. V

' W+ h0 ~' m( B  但我们从不敢说话到敢于说话,毕竟是一种进步,那怕这种进步在那些既得利益者看来是十分可怕的。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5-10 09:55 , Processed in 0.078189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