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497|回复: 0

鼓励修学旅游不可取

[复制链接]
xMJJgEDA 发表于 2009-6-18 12: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23日,广东省出台《关于试行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若干意见》,出台多项措施鼓励全社会参加旅游休闲活动,包括引导居民弹性安排带薪休假时间,与“五一”等法定节日相连接成旅游黄金周;鼓励学校开展修学旅游活动等。! S1 w* g; f) W8 O0 j$ J) a% h
5 \4 Z7 b7 j. O2 z: @( A! e
3 K- e$ q8 f: P! I5 v4 N- |; Q6 G
  在国家实行职工带薪休年假遭遇“尴尬”、全球金融危机肆虐且影响不断加深的情况下,广东省出台《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若干意见》不仅保证了法律法规a>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实现,而且对于拉动旅游业、扩大内需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然而,《意见》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修学旅游活动,笔者认为不妥。
  }& P; }# S% V
7 h' D, c8 x$ L: J3 d; ~1 p! \# v$ a) P7 W$ A5 H& U
  修学旅游,顾名思义就是把旅游当成一门功课纳入到教学计划中。虽然现在有些国家将修学旅游纳入教计划,但结合我国国情,将修学旅游纳入教学计划为时尚早。一是与当前教育实际冲突。由于我国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缺乏,我国中小学乃至大学的学生为接受优质教育,几乎将所有与文化课无关的科目“抛弃”,如音乐、体育、劳动等课程,修学旅游也不会例外。二是学生的经济能力有限。现阶段,大多数的大中小学生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父母,学生的开支已经成为许多家庭的“头等”经济问题,修学旅游对于学生及家庭来说可能心有余而力不足。三是易造成盲目攀比之风。特别是对于低年级的同学a>,由于孩子的从众心理较重,盲目攀比不可避免,这不利于塑造他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四是安全问题如何让保障。学生特别是未成年学生认知还不成熟,集体旅游过程中仅靠几名老师“看管”,略显单薄,安全隐患较大。
2 J- o; a" N9 M- E* i1 r/ |; s: b
" J; m+ n4 b1 @% C
  当然,开展修学旅游对于大学生等群体来说可以尝试,将其列入选修课程,引导学生视自身的经济条件等自由选择,但要切忌“一刀切”。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5-19 05:33 , Processed in 0.081778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