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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众举报官员贪渎将按追缴赃款10%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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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猫girl 发表于 2009-6-22 20: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常智余今日表示,为鼓励公民举报官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将予以重金奖励,一般按照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百分之十以内发放奖金,数额高达二十万元人民币甚至更多。

从今天开始的一周内,湖南检察机关将向全省公民展开以“反腐倡廉保民生,公平正义促和谐”为主题的举报宣传活动。期间,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副检察长黎光明将专门设立检察长接待日,接待群众来访。

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是检察机关鼓励群众举报的一项重要举措。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人举报追回赃款的,在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百分之十以内发给奖金,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十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十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数额不超过二十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限制。

为保护举报人安全,检察机关承诺将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对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人因受打击报复,造成人身伤害或名誉、财产损失的,可依法提出赔偿请求。

常智余透露,二00八年,湖南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五千三百一十七件,群众举报线索成为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重要来源。去年一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一千六百一十五件二千零一人,其中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十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三点五九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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