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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44岁博士局长狂揽400万元 26岁挂职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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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骨酒个 发表于 2009-6-27 08: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原局长贪污受贿被判刑13年,检察机关披露案件详情



星城地区检察院干警正在与曾涛(右)谈心。王波向 摄
“由起初的痛恨腐败到自身搞腐败,主要是自己感觉在现在社会做个清官心理会不平衡。我辜负了组织一直以来对我的培养和关心,我也为失去为党、为人民工作的机会感到无比痛心。”
这是原(湖南)省水利厅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局长曾涛(副厅级)在法庭上的忏悔。2000年3月至2007年12月,曾涛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共计约400万元。2008年10月,曾涛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纯向记者介绍说,曾涛涉嫌贪污、受贿案是由省市检察院交办,星城地区检察院承办的一起职位高、涉案数额大的案件。昨日,长沙市星城地区检察院向独家披露了这起案件的详情。
一次招标收受50万元回扣
今年44岁的曾涛是桃源县人,有着博士研究生文化的他曾经有过光辉的昨天。他26岁就由组织选派到基层挂职担任副县长,35岁就走上了副厅级的领导岗位,担任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总院院长。案发前,曾涛刚刚调任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局长。
2007年初,省洞庭湖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省洞工局)决定对湖区第一批6个大型泵站的潜水泵进行招标。“我发现那些投标单位和洞工局的相关人员私下联系很密切。但他们都有点没有把我这个新来的一把手放在眼里,那些供应商也不怎么来找我。”曾涛为了树立和巩固自己的权威,并从中捞取回扣好处,决定自己全盘负责这次招标工作。“我非常懂招标活动里面的套路,我是发包方的一把手,去找对方要回扣,对方一定会给。再说如不趁这次机会搞点钱,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曾涛考虑到自己不能亲自出面索要回扣,就想到了自己的铁哥们、老同学李某。“李某在外面做过很多生意,懂得生意中的这些套路,让他去办这件事情,我放心。”在商量了方法和具体索要的数额后,曾涛将李某推介给其中一个投标单位——浙江宁波巨神泵业公司驻长负责人杨某。
“李某是我的关系人,你们公司要是想中标,就和他去好好商量。”曾涛说。开标前,李某与杨某来到华宇酒店见面,两人最终谈好如让巨神公司中标,杨某负责给50万元回扣。曾涛对这个谈判结果比较满意。
为了让巨神公司顺利中标,曾涛首先统一了单位评委的思想,并在会上明示,巨神公司规模大,技术力量雄厚,在这次潜水泵招投标中,可以考虑让其中标。在曾涛的关照下,巨神公司最终顺利中标,合同总金额600余万元。
随后,为感谢曾涛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帮助,也为了在设备付款和以后的业务中能得到进一步的关照,杨某第一次将10万元交给了李某,两人约定余款40万元通过签假委托合同的形式,支付到李某公司的账上。曾涛不想把这么多钱放在家里,便要李某将钱送到自己姐姐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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