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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稳体制机制遭遇尴尬——权利时代呼唤“维稳”新思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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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TAHpe 发表于 2009-6-30 20:3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近年来我国从上到下对社会稳定高度关注,地方政府及各部门为了维稳花了大心思、付出了相当大的人力物力,确保了诸多敏感期的社会平安稳定。

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虽然地方找到了多种有利于维稳工作推进的“抓手”,获得了相当突出的“稳控”工作成效,但非正常上访仍出现了令人尴尬的高压后的“强劲反弹”。地方维稳工作在控制集体访、非正常访数量的压力机制下,正出现异化倾向。

  各式各样的“抓手”
记者从信访、维稳办等部门了解到,在考核的压力之下,除了普遍开展“大接访”外,一些地方政府想方设法寻找维稳的绝招,找到了多种维稳工作的有效抓手。

“大领导包抓”。“老大难,老大出面则不难。”如陕西省在摸排调查、梳理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群众反映集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由省委常委会安排省级领导干部负责包抓解决。据陕西省维稳办副主任张荣博介绍,陕西省“一控制、两下降”工作成效明显,群体性事件、来省集体访、进京非正常访三项数据均出现大幅度下降。

考核。如河北省综治办、省委组织部目前正着手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综治工作实绩档案,把完成综治责任状及有关情况,作为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落实综治、维稳责任的重要内容计入档案,与综治考核和干部晋职晋级、奖惩直接挂钩。对发生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警示,直至一票否决。

达标评比。如甘肃某市不久前下发了《万名妇女“维稳维权”大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妇女维权站点”建设达标活动,要求各县(区)妇联尽快建设“妇女维权站点”,按照“六有标准”(有组织、有人员、有牌子、有阵地、有活动、有记录),5月底上报各级“妇女维权站点”的底数和作用发挥情况。

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客观存在的社会矛盾高发态势与政府对社会稳定的高强度压力形成了一对鲜明的矛盾。在这种矛盾中,许多工作方式应运而生:

建立“信访承包责任制”。如海南某县不定期抽调数百名干部组成驻村维稳工作队,进驻10个乡镇170个行政村,解决农村各类矛盾纠纷。

交纳“保证金”。江西某市民政局为做好某敏感时期的“涉军维稳”工作,与各县市区民政局签订了《涉军维稳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作为第一、第二责任人,分别向市局交纳责任保证金3000元、2000元,在责任期内,凡有涉军人员越级上访、群访的,一律不退还保证金,并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销号”,花钱买稳定。河南某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在该县信访稳定工作会议上说:“销号只是经济上的付出,不销号就是政治前途上的损失。”该县于是动用财政资金“公关”上级信访机构,使其拒绝给信访者登记,或者从记录中抹去上访登记,不将其列入统计通报范围。由于“销号”得力,2007年1至3月份,当地实际发生赴京上访25起65人,进入登记的仅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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