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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检察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10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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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鸟£依人 发表于 2009-7-17 18: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为曹建明在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大规模教育培训要着力完成四项任务
今年3月,高检院印发了《关于2009—2012年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级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努力把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
第一,正确把握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中心内容。
第二,正确把握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开展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要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和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始终紧扣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要以推进专业化建设为基本要求,注重检察职业所需的专业素质教育和业务技能训练,注重检察职业道德修养,注重检察职业精神培养;要以领导骨干和业务一线检察官为重点,突出抓好检察机关“带头人”和执法办案“主力军”的教育培训,带动、促进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的全面提高。
第三,正确把握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各级检察机关要着力完成四个方面的任务:一是扎实抓好正规化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分级分类实施的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对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每年定期脱产、集中轮训;二是扎实抓好素质、能力、基本技能的训练与考核,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实战演练和实务技能交流、竞赛活动;三是扎实抓好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有针对性地加强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业务尖子、办案能手等检察业务专家的教育培训,加快构筑检察人才战略高地;四是扎实抓好西部和基层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和保障倾斜力度,不断提高自主教育培训能力,推动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第四,正确把握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目标。各级检察机关在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中,一是要下大气力扩大教育培训规模,切实做到全员轮训;二是要努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使教育培训更具有针对性、适应性、实效性;三是要加大教育培训投入,加强培训基地建设,为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证,夯实教育培训基础;四是要深化检察教育培训改革,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实现从学历教育向能力教育的转变,从应急性、临时性培训向系统化、规范化培训的转变,从一般法律课程、讲座向多形式、多层次岗位培训的转变。
  群众工作方法列入教育培训内容
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必须着眼于检察人员综合素质培养和全面发展,将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养、社会阅历磨练等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设置和完善教育培训内容,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第一,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作为首要任务,大力加强理论教育培训。检察教育培训必须把理论教育培训放在首位,把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中心内容,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检察队伍。
第二,把提高业务素质作为核心要求,大力加强检察业务培训。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关键是要不断完善和更新检察人员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业务培训:一是法律监督基本理论知识的教育培训,帮助检察人员准确把握法律监督的范围和重点,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二是法律专业素质的教育培训,帮助检察人员熟练运用法学基本原理,重视对新法律新规定的学习,重视对案件事实与证据、定罪与量刑、程序与法律适用的研究,重视法律思维能力和专业知识素养的培养,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办案。三是执法办案能力、技能的教育培训,帮助检察人员系统总结实践经验,准确把握工作规律,提高执法办案的本领,增强攻坚克难的能力,成为胜任本职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四是群众工作方法的教育培训,帮助检察人员熟悉、了解社会,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学会运用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谐观念来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的精神实质,正确处理法律与政策以及法、理、情的关系,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执法办案效果。五是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其他知识的教育培训,帮助检察人员掌握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操作技能,掌握公文写作、司法文书处理等岗位必备的通用技能,掌握经济、社会、管理等各方面的新知识,切实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第三,把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放在突出位置,大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培训。高检院将制定下发《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就检察人员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作出全面规定。各级检察机关要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并作为检察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提高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职业本色,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职业理念,始终坚守廉洁从检的职业底线,树立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良好职业形象。
检察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100学时
要把全员轮训与重点提高、分类培训与分级实施、组织调训与对口支援、在职培训与岗位练兵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工作。
第一,坚持分级实施,扎实推进全员轮训。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要求,确保培训工作落实到各级检察机关、覆盖到整个检察队伍。特别是,要保证基层检察长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脱产、集中培训不少于110学时,其他检察人员不少于100学时。高检院、省级院和市级院要高于这个要求。
第二,坚持分类培训,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教育培训工作。一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领导素能培训。要高度重视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包括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二是以执法办案人员为重点,突出抓好专项业务培训。要按照面向一线、倾斜基层、突出重要岗位、突出业务骨干的要求,加大对执法办案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业务骨干的高层次、正规化专门技能培训。三是以新进新任人员为重点,突出抓好任职资格培训。坚持凡进必训、晋升必训的原则,切实加强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初任检察官、晋升高级检察官的资格培训,强化新任领导干部的任职培训。要增强培训效力,形成培训、考核、任用三位一体的教育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做到非经培训不能上岗、不能晋级、不能任职。
第三,坚持统筹协调,大力加强西部地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目前,中西部地区一些检察机关的队伍学历层次较低,又面临检察官断档的问题,应当坚持统筹兼顾,既要继续抓好学历教育、司法考试培训,又要高度重视抓好检察业务培训。要从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需要出发,着力加强西部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为此,高检院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深入推进西部培训工程,加大对西藏、新疆和其他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中青年业务骨干的培训力度,加强藏汉、维汉、蒙汉等“双语”检察人才的培养;二是积极开展西部巡回培训活动,选派优秀教师、检察业务专家、业务骨干赴西部地区开展现场教学;三是加大对西部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扶持力度,对西部检察教育培训重点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和经费支持,积极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检察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对西部地区检察人员司法考试培训和学历教育进行资助;四是完善落实对口支援制度,组织东中部地区检察机关代培代训西部地区业务骨干,通过互派干部挂职锻炼等方式加强交流学习。东中部地区检察机关要发扬团结协作精神,扎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西部地区检察机关要用好外部援助,挖掘内在潜力,不断增强自主培训能力。
  大力推广远程教育、网络培训和在线学习
要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积极探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第一,着力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必须建立完善的检察教育培训体系,努力形成完整的大教育、大培训格局。一是要加快培训基地建设步伐,扩大培训规模。要适应大规模教育培训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建设,使之切实承担起对不同类别、不同区域、不同层次检察人员的培训任务。要积极推进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三类业务技能实训基地建设试点工作。市级院可根据本辖区的培训任务和经济发展条件,在统一规划和实际可能的情况下,建立自己的培训基地,自上而下逐步形成检察教育培训体系。二是要充分利用其他教育培训资源为检察教育培训服务。继续采取委托培养、联合办班、兼职教学等形式,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专业培训机构的合作,深入推进检察人员学历教育、课程进修、专题培训和专门人才培养,提高检察教育培训的层次。同时,积极选派检察人员参加各级党校、干部学院和党政机关的相关培训项目,加强和改进境外培训工作,进一步拓展外部培训和交流学习渠道。三是要扎实抓好在职学习、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在加大组织调训、集中培训力度的同时,要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进检委会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在职学习;广泛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
第二,着力改进教育培训的方法手段。遵循检察人员学习培训的规律和特点,适应现代教育培训的发展趋势,不断创新培训方法和手段,是增强培训实效的重要途径。从高检院对有关培训班学员的问卷调查情况看,检察人员对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教学方法的适应性、培训手段的多样性要求十分迫切。我们要善于了解和把握检察人员对教育培训的意见和要求,积极改进教育培训的方法和手段。一要全面落实按需施教的要求。二要切实改进教学方法。在坚持和完善讲授式教学的基础上,加强教学法研究和改革创新,积极采用案例研究、专题研讨、情景模拟等适合检察人员特点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三要不断创新培训手段。特别是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更加便捷、生动的教育培训,大力推广远程教育、网络培训和在线学习,扩大教育培训覆盖面。要整合检察机关教育培训网络资源,抓紧筹建中国检察官教育培训网,建立统一、开放、兼容的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平台。
第三,着力健全教育培训课程和教材资料体系。高检院将调整充实检察教育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由政治部牵头,检察官学院等单位和有关专家、学者共同参加,组织编写检察教育培训需要的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逐步实现同类培训在教学内容、课程设置、教材资料及考试考核上的规范统一。各地检察机关特别是省级院要积极开发有特色的检察业务专题性培训课程和有较强操作性、针对性的讲稿、讲义等培训资料,研究制定岗位培训、岗位练兵的规范化操作指南。
  从五方面确保教育培训落到实处
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事关检察事业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各级检察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把这项工作纳入检察工作的整体布局,放到队伍建设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强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真正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基础建设扎实、工作措施有力,确保取得实效。
第一,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要亲自抓教育培训工作,带头参加教育培训活动。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一定要高度重视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参加培训、带头教学授课,教育和动员全体检察人员真正把积极参加培训、坚持不懈学习当作一种觉悟、当作一种修养、当作一种境界、当作一种责任。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到培训机构讲课、作报告、与学员座谈的制度,完善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考核制度,并切实把教育培训工作及其成效作为考核和评价一个检察院建设的重要指标,纳入对检察院年度工作和领导班子的考核评价体系,进行严格考核。
第二,要建立健全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加强机制建设是推进检察教育培训模式转变、提高检察教育培训水平的重要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检察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充分调动业务部门参与和支持教育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配合有力、齐抓共管的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检察教育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行岗位培训学习的学分、学时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参训学习情况的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绩效考评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要完善教育培训机构教学质量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教学质量检查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规范和加强评估工作,促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第三,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师资队伍建设。要积极推进专、兼职教师相结合并逐步实行以兼职为主的师资队伍建设。可以认为,“检察官教检察官”是保证检察教育培训取得实效的重要特点,并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高度重视发挥检察业务专家等资深、优秀检察官和其他司法人员的作用,积极聘请优秀检察官、法官、律师、立法专家、侦查专家和知名教授等担任兼职教师,特别是要通过岗位轮换、短期聘任等方式,大力选聘检察业务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到培训机构从事一定时间的教学工作。要加强师资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库,并积极促进师资的合理流动与地区共享。要把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结合起来,加强专职教师的实践锻炼和师德建设,加强教育培训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水平。
第四,要不断夯实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基础。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把检察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检察经费总体预算,并按照一定比例在检察业务经费中单独列支,逐步建立计划内培训经费由财政分级解决并随当地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增加而逐年提高的保障机制。要着眼于扩大培训容量、增强培训能力、提高培训质量,全面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健全省级院培训基地,加快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培训基地建设步伐,鼓励并指导有条件的市级院建立检察业务培训基地。
第五,要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大兴学习之风。必须把学风建设摆在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突出位置,始终抓紧抓好。要把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贯穿教育培训工作全过程,引导检察人员在学习培训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学习的重要性、紧迫性,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养成勤奋学习的习惯,始终保持学习的钻劲、挤劲和韧劲。各级检察机关要以大规模教育培训为契机,大兴学习之风,在全系统兴起自觉加强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的良好风气,促进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发展。
(小标题为编者所加)
曹建明强调: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 大幅度提高检察队伍素质
新华网长春7月16日电(记者 隋笑飞)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16日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 质,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详细内容  
曹建明: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狠抓各项执法办案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5日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继续紧紧围绕党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狠抓各项执法办案工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高检将研究制定检察机关规范化管理操作规程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张常韧15日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讲话时表示,要以落实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任务为目标,认真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管理改革。
朱孝清:下半年检察改革要把握3个要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15日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讲话时指出,今年下半年检察改革工作要把握3个要点。
今年下半年我国监所检察将重点做好4项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15日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讲话时指出,面对新的形势、任务,今年下半年监所检察要重点做好4项工作。
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年”专项活动化解息诉积案544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柯汉民15日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讲话时说,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年”专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共化解息诉积案544件。
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8833件,立案审查17344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15日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讲话时指出,今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8833件,立案审查17344件,提出抗诉426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96件,经过调查以建议、意见、通知等方式提出纠正违法行为的案件1547件。
今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9204件24514人
今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9204件24514人,其中大案12888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527人;侦查终结13560件17254人,起诉11271人,有罪判决9158人,大案比例、侦结比例、起诉比例和有罪判决比例与去年同比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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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从六方面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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