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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法手段大量申领信用卡透支百万 8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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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3 发表于 2009-7-17 18:4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非法手段大量申领信用卡透支百万 辽宁一8人诈骗团伙被判刑
新华网沈阳7月17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一个8人团伙虚构单位,私刻公章,伪造工资证明,用非法获取的身份信息在发卡银行申领信用卡,通过恶意透支套现等方式诈骗100余万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审判处该团伙主犯李强有期徒刑14年,其余被告获刑12年至2年不等。
2008年5月,沈阳一所高校的大四学生李某到某公司应聘,按照“公司”的要求,同其他应聘对象一样,填写了一份完整的个人信息资料,供“公司”审核。然而一个月后,沈阳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突然找到李某,向其讨要数万元信用卡透支费。李某困惑的是,从没办过信用卡,根本不存在透支欠费的情况。于是,赶紧报了案。
此间,又有数十名受害人向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反映了与李某类似的遭遇。警方经工作发现,沈阳市铁西区居民李强有重大作案嫌疑,其带领的一伙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构工作单位骗领银行信用卡,最终恶意透支消费进行信用卡诈骗犯罪活动。
法院查明,2007年8月,李强、王卫国等人在沈阳一家高档写字楼租房,以北京某公司招聘为名,在报纸上刊登广告,以此非法取得了100多名前来应聘人员的身份信息。此后,该团伙又在沈阳市沈北新区租用办公室,虚构单位,伪造工资证明,还私刻公章,用非法获取的身份信息在沈阳市各家发卡银行申领信用卡,通过恶意透支套现等途径实施诈骗活动。此外,李强又在2008年年初流窜到丹东,以上述手段获取大量的人员资料,编造某“石油设备服务中心”和某“成品油销售中心”两个单位,冒用其非法获取的人员资料在丹东市数家银行骗取信用卡,诈骗14万余元。
2008年7月,上述团伙的成员陆续在沈阳、丹东落网。警方在抓捕现场缴获各类信用卡100多张,截获正在邮寄途中的信用卡60多张、被盗用的人员资料100多份,以及行骗用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等一批物品。不久后,检察机关对李强、王卫国等8人提起公诉。
法院认定,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李强一伙人先后非法获取信用卡100多张,诈骗金额共计100余万元,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或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在对李强判处有期徒刑14年的同时,并处罚金23万元。法院还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王卫国有期徒刑12年,其余6名被告人也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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