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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法院推行网上立案、邮寄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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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 发表于 2009-7-29 00:3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厦门7月27日电(记者 郑良)当事人提起诉讼无须到法院立案大厅提交材料,登录法院网站提交申请或邮寄起诉材料,法院审核通过后直接回复当事人,简便快捷完成立案手续。厦门两级法院近日推出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等便民服务,减轻了当事人讼累。
厦门市中级法院立案庭负责人介绍,以前当事人起诉必须到法院立案大厅递交材料,有的当事人对诉讼知识不了解,往往要跑几趟才能交齐立案所需材料。现在厦门法院推出网上立案服务,24小时接受当事人的诉讼申请。
该负责人介绍,当事人登录“厦门法院网”,点击“立案管理”,就可以在网上提交立案申请材料。立案人员审核通过后回复当事人,当事人到法院一次性完成所有立案手续。
外地当事人或在本地但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可以邮寄起诉材料。法院收发人员登记后,将起诉材料移交立案法官审查。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通过邮寄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材料。
厦门法院还为当事人进行立案查询提供了便利,当事人既可以在法院立案大厅的触摸屏查询,也可以在“厦门法院网”上查询。厦门集美区法院还开通“短信服务平台”,对于经过审核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案件予以立案后,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当事人具体的立案时间、诉讼权利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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