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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东宁被追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未办一起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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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ozxaht 发表于 2009-9-10 23: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决定,追授重庆市巫山县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侦查一科原科长罗东宁“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罗东宁学习。
罗东宁1995年5月调入巫山县检察院,历任助理检察员、检察员、职务犯罪侦查局侦查一科科长。2009年5月8日,他因带病连续加班,昏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35岁。罗东宁自2004年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以来,共主办和参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9件76人,其中42件为大案要案,未出现一起错案。从检14年,罗东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高检院号召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罗东宁学习,学习他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学习他心系群众、执法为民的职业操守;学习他勇于担当、敬业奉献的优良作风;学习他清正廉洁、无私无畏的优秀品质;学习他忠诚检察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崇高精神。各级检察机关要把罗东宁先进事迹作为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生动教材,组织开展向罗东宁学习的活动。要把学习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扎实推进执法办案等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全年检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记者 徐盈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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